甘南县关于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提前做困难人员认定的通知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
(一)甘南县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1.大龄失业人员(40.50以上人员);2.零就业家庭成员(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3.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5.连续失业1年及以上的人员;6.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7.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的失业人员;8.服役人员配偶失业人员;9.烈属失业人员;10.单亲家庭抚养未成年子女失业人员;11.刑满释放的“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人员);12.脱贫人口失业人员;13.农村低收入人口失业人员。
(二)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2.除大龄失业人员(40.50人员)外,其他类别失业人员提供相关的原件或复印件。
二、为保障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规范申报,在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前需要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1.年龄:男性55岁(1970年及以前出生)、女性45岁(1980年及以前出生)的人员,于2025年3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乡镇或社区就业服务窗口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需要办理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且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当年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办理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需提前办理《就业创业证》,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两寸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毕业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所有符合办理条件人员需要在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填写《齐齐哈尔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注:拥有土地、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未注销、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期内、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未全额还款、在职参加社会保险等人员不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4.重要提示:
一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常年受理。要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女性满45周岁之前、男性满55周岁之前的一年左右,务必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做大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认定,否则影响社保补贴申报。预计要享受2024、2025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集中于2025年3月15日前审核认定。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办理。续办人员及已经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不用来!
二是逾期未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业务,影响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示例:李某于2025年1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并实现灵活就业,其年龄符合补贴条件,经人社部门审核,应对李某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2个月补贴。张某和李某情况相同,他于2025年5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灵活就业协议,张某将从2025年5月至12月期间领取8个月补贴。
三、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人员到户籍所在乡镇或社区就业服务窗口按照规定进行办理。咨询电话:0452-5670510、0452-5670502
(甘南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