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受理2025年上半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通知
南雄市各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根据一系列有关稳就业、促就业文件精神及南雄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工作安排,2025年上半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从2025年7月1日起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一)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三)按规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
(一)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补贴。
(二)2023年8月前已按《关于进一步调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的通知》(韶人社函〔2022〕156 号)享受单一险种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按参加的社保险种具体情况分类给予定额补贴,即:1. 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200元/月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2. 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60元/月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3. 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按300元/月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先缴后补,可享受至政策期满。
(三)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并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2023年8月后如缴纳单一险种,期间应暂停补贴申请,直至同时缴纳两个险种后,方可继续申请补贴期限内社保补贴。
三、补贴所属期
2025年1月—2025年6月
四、申请时间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逾期申请一律不予受理,视为主动放弃不再补办。
五、受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
六、申请程序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南雄市人社局审核无误后统一按资金拨付流程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