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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咸丰县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管理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8-28  作者:小菲  浏览次数:0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2025年咸丰县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管理办法

2025年咸丰县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咸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按照《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阳光招生,有效促进教育公平,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结合咸丰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一)一年级。截止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已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小学提交书面申请,经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二)七年级。全县初中按照划定的对应小学招收六年级毕业生,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免试进入对应招生辖区的初中就读。

(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户籍地普通学校安排随班就读;不能接受普通教育但符合县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条件的,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上学的,由辖区内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

  二、招生原则

(一)划片招生。公办小学依据“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招生范围。公办初中以辖区服务范围和小升初对口直升初中招生。民办中小学在全县范围内招收一年级、七年级新生。

(二)规范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严禁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各学校严格按划定区域招生,严禁抢夺生源。

  三、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四、资格认定

(一)公办小学报名系统自动通过大数据对恩施州内户籍信息、出生证明、婚姻关系证明、不动产权证等信息进行核验,核验一致则无需上传相关证明资料;若核验不成功则需按系统提示,上传户口簿、出生证明、婚姻关系证明、不动产权证等相关资料。

(二)公办初中

  1.全县公办初中学校按照划定的对应小学招生,2025年6月30日前,对辖区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按照通知书要求,于7月5日至7月7日登录“鄂汇办”APP或湖北政务服务网报名。

  2.不在招生对应学校毕业,而户籍在招生学校辖区内回户籍地初中就读的,登录“鄂汇办”APP或湖北政务服务网报名。3.不属于招生范围内的其他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由各初中在有学位的前提下,参照小学入学批次招录。

(三)县外转入学生

  1.一年级、七年级新生从县外转入,按本管理办法,登录“鄂汇办”APP或湖北政务服务网报名。

  2.学生中途从县外转入户籍所在地就读,在辖区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由学校直接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入学。辖区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县教育局调剂到就近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五、招生办法

(一)新生报名

  咸丰县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中小学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手机端登录“鄂汇办”APP→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点击个人“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恩施州咸丰县→点击“下一步”→选择报名入口→系统进行报名预检后进入报名页面→填写基础信息与监护人信息→选择入学类型(批次)→填写报名信息→信息预览与资料核对→报名完成。报名完成后,可随时登录查看报名信息及审核录取进度。电脑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操作步骤与手机端相同。逾期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辖区入学资格。同一学生只能报一所学校(含民办),报两所及以上学校的学生不纳入辖区学校新生招录计划。凡适龄儿童一经报名录取,原则上不得变更就读学校。

(二)资格审查

  1.恩施州内户籍、恩施州内的人员姓名与身份证、恩施州内监护人与学生关系、恩施州内出生证、县内《不动产权证》持有人与学生关系,均由大数据自动识别进行资格审查,凡是系统没有自动识别则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由各相关单位人工审核。2.资格初审:县人武部、县应急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社保局、县教育局、高乐山镇各社区等相关单位进入“报名系统”,对大数据不能识别的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3.资格复审:学校对部门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核,对有异议的报送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再次进行审核。


(三)学校录取

  1.公办初中录取对应小学的学生及服务辖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公办初中、公办小学对服务辖区内所有报名学生实行应录尽录。

  2.城区公办小学(县民族实验小学、县第二民族实验小学、县第三实验中小学小学部、高乐山镇第一民族小学、高乐山镇新城民族小学、高乐山镇杨泗坝小学、高乐山镇小模小学、高乐山镇太平沟小学)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根据招生计划数从第一批次到第四批次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1)第一批次录取。第一批次前4类适龄儿童属于保障性入学,直接录取;中途转入户籍的适龄儿童,将依据第一批次前4类适龄儿童入学后的剩余学位数量,按照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具体积分计算办法详见附件);未被辖区学校录取的,尊重家长意愿,按照积分从高到低依次选择第一批次录取完后还有剩余学位的其他学校报名入学。

(2)第二批次录取。在满足第一批次(含非本校第一批次)入学后,再招录本校辖区第二批次学生入学。若学校有空余学位直接招录,当学校剩余学位不够时,按照积分由高到低招录辖区内学生。未被辖区学校录取的,尊重家长意愿,按照积分由高到低依次选择第二批次录取完后还有剩余学位的其他学校报名入学。

(3)第三批次录取。在满足前两批次所有学生入学后,招录本校辖区第三批次学生入学,若学校有空余学位直接招录,当学校学位不够时,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招录辖区内学生。未被辖区学校录取的,尊重家长意愿,按照积分由高到低依次选择第三批次录取完后还有剩余学位的其他学校报名入学。

(4)第四批次录取。在满足前三批次所有学生入学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先招录报名本校的第四批次学生,若空余学位数足够,学校直接招录。再招录报名非本校第四批次学生,若报名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学校实行电脑公开随机摇号确定入学资格。未被招录的儿童,在尊重家长意愿的前提下,由县教育局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报名入学或回户籍地报名入学。

  3.民办小学、初中录取小学:

  首先招录第一批次(城区幼儿园大班有意愿的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再招录第二批次(乡镇有意愿的适龄儿童)。每一批次招录时,若学位足够,学校直接招录入学;若报名人数大于学位数,学校实行电脑公开随机摇号确定入学资格。初中:首先招录第一批次(本校小学部毕业生),再招录第二批次(县内非本校六年级毕业生)。第二批次招录时,若学位足够,学校直接招录入学;若报名人数大于学位数,学校实行电脑公开随机摇号确定入学资格,未取得入学资格的回小学对口升学初中或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

  六、时间安排

(一)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2025年6月30日前。

(二)报名时间:2025年7月5日至7月7日。符合条件但在“鄂汇办”APP上报名不成功的,于7月8日到辖区内学校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线下报名。(若网上报名成功又被报名学校录取的则辖区学校不接受线下报名),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批次录取。

(三)部门初审时间:2025年7月9日至7月10日。

(四)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7月11日。

(五)录取结果公示时间

  1.公办初中、乡镇公办小学录取公示时间:2025年7月12日。

  2.城区公民办小学第一批次录取公示时间:2025年7月12日。7月13日9:00,县教育局在县第二民族实验小学组织城区还有学位的学校,招录非本校户籍中途转入的未被辖区学校招录的适龄儿童,录取结果在校门处公示。7月13日14:30,民办学校组织电脑公开随机摇号,确定入学资格并公示,录取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摇号未取得学位的一年级学生回户籍所在地线下报名,七年级学生回小学对口升学初中或户籍所在地初中线下报名。

  3.民办中小学第二批次录取公示时间:2025年7月14日。

  4.城区公办小学第二批次录取公示时间:2025年7月14日。7月15日9:00,县教育局在高乐山镇第一民族小学组织城区其他还有学位的学校,招录非本校第二批次未招录的适龄儿童,录取结果在校门处公示。

  5.城区公办小学第三批次录取公示时间:2025年7月15日。7月16日15:00,县教育局在高乐山镇新城民族小学组织城区其他还有学位的学校,招录非本校第三批次未招录的适龄儿童,录取结果在校门处公示。

  6.第四批次录取公示时间:2025年7月17日。7月18日15:00,县教育局在县民族实验小学组织城区其他还有学位的学校,招录非本校第四批次未招录的适龄儿童,若报名人数大于学位数,学校实行电脑公开随机摇号确定入学资格。录取结果在校门处公示。

(六)录取名单备案:2025年7月21日,全县中小学将录取名单报送至县教育局备案。

(七)报名入学:2025年9月1日,新生报名入学。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人武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社保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卫健局、县科经局、县信访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银保监组、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县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新生入学招生综合协调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纪委监委负责督查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县信访局负责化解处置信访问题;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招生宣传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负责报名资料审核工作;各乡镇(区)负责辖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办等工作。

(三)加强政策宣传。县教育局发布新生入学政策问答,各中小学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进行本校起始年级招生政策宣传。各民办学校发布的招生广告(简章)必须在县教育局审批备案,且与县教育局审批备案的招生广告(简章)保持一致。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凡涉及审核的单位,经办人在审核后导出名单,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县教育局。咸丰县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政策,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县纪委监委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718—6822995,0718—6822219。

  附件:积分计算办法第一批次:转入户籍积分计算办法,以户籍迁入时间到新生报名第一天计算,每天1分,转入户籍且在户籍辖区有房产证的两项累计加分。第二批次:《房产证》积分计算办法,以获取房产证时间到新生报名第一天计算,每天1分。既有《房产证》又有在房产证辖区务工或经商的两项累计加分,务工或经商只加一项。第三批次:《商品房买卖合同》积分计算办法,以购房合同时间到新生报名第一天计算,每天1分。既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且有在《合同》辖区务工或经商的两项累计加分,务工或经商只加一项;进城经商或进城务工人员积分计算办法,经商以营业执照办证时间、务工以在咸丰交养老保险时间到新生报名第一天累计计算,每天1分。每一批次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原则依次录取,当录取到最后一个积分出现相同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时,学校实行电脑公开随机摇号确定入学资格。

  说明:关于2025年咸丰县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管理办法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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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咸丰县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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