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投资促进局关于公开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集中整治服务企业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大方县投资促进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拖欠企业账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融资类平台公司拖欠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涉企押金、保证金未及时返还。
2.助企惠企政策不兑现。未依法兑现惠企政策,在惠企政策兑现中优亲厚友。
3.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政府和部门不履行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的优惠政策,不兑现奖励和扶持政策;违规作出招商引资政策承诺。
4.漠视企业合法诉求。未及时解决企业合法诉求,对符合法定条件且申报资料准备齐全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的。
5.招标采购突出问题。招标人主体责任缺失,代理机构“中介不中”,投标人围标串标,评标专家履职不公;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
6.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行政诉讼拒绝立案、超期立案、案件久拖不决,机关事业单位拒不执行司法裁判。
7.涉企执法不规范。未依法依规开展立案和羁押,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违法适用强制措施,滥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二、线索反映渠道
(一)举报电话:
大方县营商环境问题联系电话0857-5233050;
(二)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举报邮箱:dfyshj@163.com。
(四)来信举报:贵州省大方县奢香大道(县政府大院9楼),邮编:551600。
三、线索征集时间
集中受理线索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此后转入常态化受理。
四、举报投诉须知
(一)举报人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对诬告、陷害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已进入诉讼、仲裁、信访、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法定程序的问题线索,不重复纳入本次受理范围。
(三)倡导提供举报者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材料尽量详实,相关佐证材料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供,以便精准、高效地进行核实、处理,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说明:关于大方县投资促进局关于公开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