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须知和新参保登记、参保信息维护、医保政策咨询电话
一、集中缴费时间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全省统一为:2025年9月29日至12月31日。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2025年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为700元(较去年提高30元)。
三、缴费渠道
缴费人可根据个人需要,自主选择渠道,为个人或家人缴费。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自2025年10月16日起,可以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电子税务局”APP中的“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模块,为符合政策规定的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线上缴费
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加关注,点击“微服务”-“社保费缴纳”,进入河南税务微信小程序,实名登录后,选择“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办理缴费。
2.通过“支付宝”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河南税务”,进入河南税务小程序,选择 “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3.通过“豫事办”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豫事办”,点击“社保缴费”,完成认证后,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4.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缴费。安卓手机应用市场或苹果商城搜索“电子税务局”APP下载并登录后,找到“办税”模块“社保业务”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5.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缴费。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首页中“热门服务”-“社保费业务”-“费款缴纳”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二)线下办理
1、进行银行现场缴费的居民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有代收资质的商业银行网点(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武支行、河南农商银行修武支行)办理个人缴费。
2、居民还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办税服务大厅)缴费。
四、注意事项
(一)未获得修武县城乡户籍的流动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持户口簿、身份证、长期居住证明到所辖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或修武县为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后进行缴费。
(二)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并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的,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相应比例报销;出生90天后参保并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缴费前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追溯报销。10月3日(含)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当年年底前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次年居民医保费的,新生儿出生当日至当年12月31日不超过90天的,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
(三)按照《长效机制》规定:自 2025 年起,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
(四)缴费时缴费人须认真核对参保地信息无误后再缴费。若发现与当前参保地不符,请前往当前参保地乡镇卫生院或修武县为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参保登记,信息确认后再办理缴费,以免因信息有误影响待遇享受。
(五)参保人缴纳居民医保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六)缴费后注意查验缴费结果,避免因未扣款、扣款后又退款、系统异常等原因造成缴费不成功,及时在缴费期内发现问题及时缴费。
修武县城乡居民医保新参保登记、参保信息维护、医保政策咨询电话:
7115189(城关镇卫生院);7852718(郇封镇卫生院)7786998;(郇封镇第二卫生院)7716916;(周庄镇卫生院)7741120(王屯乡卫生院);7876077(五里源乡卫生院)2118010;(七贤镇卫生院)7708120(云台山镇卫生院);7803120(西村乡卫生院);7188352(修武县为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112516(修武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网络缴费咨询电话:
5363024(修武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修武县税务局修武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10月9日)
说明:关于修武县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须知和新参保登记、参保信息维护、医保政策咨询电话的信息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