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指南
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镇江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
1.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3.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4.在本省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5.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6.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在镇江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不受户籍限制,参保人员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按照缴费工资基数的20%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方式
(一)线上办理方式
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办理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选择“个人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登记”。
点击“上传材料”,按要求拍照上传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核实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完成登记。
2.下载“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点击下方“服务”,选择“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登记”。
3.我市在省内率先推出了社保业务“视频办”,为市民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线上服务体验。
(二)线下办理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以下经办机构及镇江市社保业务“就近办”银行合作网点办理参保业务。
镇江市人社社保咨询服务热线:12333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
(一)线上办理方式
1.微信或支付宝:在微信或支付宝中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进行缴纳。
2.“苏服办”APP:首页点击“社保、医保业务一站式办理”专区或“社保医保—掌上缴费”模块进行缴纳。
(二)线下缴费方式
可至当地税务部门指定的银行网点选档、缴费或将钱款足额存入签订扣款协议的银行卡中等待批扣。
温馨提示:
微信或支付宝“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苏服办”APP均可为本人或他人缴纳社保费。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费用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的,只允许补缴当年度的企业养老保险(例如:2024年底可补缴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的费用)。
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补贴
(一)人员范围
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下简称大龄领金人员)是指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而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
(二)政策执行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39年12月31日。
(三)支付标准
大龄领金人员在本省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本省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四)经办流程
符合条件的大龄领金人员自行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江苏智慧人社”APP等线上渠道或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一次性申领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
延迟退休政策
(一)此次法定退休年龄调整是如何规定的?
从2025年1月1日起,原法定退休年龄为六十周岁的男性按照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性按照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性按照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八周岁。
(二)可以选择提前退休吗?
此次法定退休年龄调整,遵循自愿弹性的原则,如果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但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及男职工六十周岁。
(三)这次政策对最低缴费年限是否有调整?
目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是十五年,从2030年1月1日起,每年提高六个月,将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
镇江市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地址如下:
说明:关于镇江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指南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