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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指南及咨询电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8-19  作者:任登秀  浏览次数:3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汕尾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这期让小编带你了解资格认证。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每年至少需做一次资格认证(全年开放认证,两次认证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若因超期未做资格认证,导致待遇被暂停的参保人,需做待遇恢复。

汕尾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你资格认证了吗?汕尾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这期让小编带你了解资格认证。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每年至少需做一次资格认证(全年开放认证,两次认证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若因超期未做资格认证,导致待遇被暂停的参保人,需做待遇恢复。

一,到期前资格认证方式:

1、现场办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人(下称:申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就近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若参保人线上认证不通过,且行动不方便需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需提供参保人健在证明(参保人本人手持身份证及当天日历的照片)给社保经办人员。

2、网上办理:

①粤省事小程序办理流程:社保(手机定位汕尾市)→养老资格认证→(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办事指南→开始办理(选择本人办理或他人办理)→确认个人信息完成身份校验(为他人办理在申办人信息处输入申办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点击确定进行身份校验)→人脸识别验证→确认信息并提交

②善美村居小程序办理流程:服务专区(汕尾人社服务)→我要待遇→(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办事指南→开始办理(选择本人办理或他人办理)→确认个人信息完成身份校验(为他人办理在申办人信息处输入申办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点击确定进行身份校验)→人脸识别验证→确认信息并提交

二,因超期待遇被暂停资格认证方式:

1、现场办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人(下称:申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就近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若参保人线上认证不通过,且行动不方便需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需提供参保人健在证明(参保人本人手持身份证及当天日历的照片)给社保经办人员。

2、网上办理:

①粤省事小程序办理流程:社保(手机定位汕尾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办事指南→开始办理(选择本人办理或他人办理)→确认个人信息完成身份校验(为他人办理在申办人信息处输入申办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点击确定进行身份校验)→人脸识别验证→填写申办信息选择待遇变化原因(已提供生存证明)→上传相关材料为参保人身份证背面(人像面)及参保人本人手持身份证、当天日历的照片→确认并提交

②善美村居小程序办理流程:服务专区(汕尾人社服务)→我要待遇→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办事指南→开始办理(选择本人办理或他人办理)→确认个人信息完成身份校验(为他人办理在申办人信息处输入申办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点击确定进行身份校验)→人脸识别验证→填写申办信息选择待遇变化原因(已提供生存证明)→上传相关材料为参保人身份证背面(人像面)及参保人本人手持身份证、当天日历的照片→确认并提交

三,汕尾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各县(市、区)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汕尾市城区0660-3397903  ; 海丰县0660-6392368;陆丰市0660-8828853;陆河县0660-5660563;红海湾开发区0660-3434996;华侨管理区0660-8254648

四,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隐瞒参保人死亡实事等手段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退回,并依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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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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