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申领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办事指南
补贴条件
用人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2.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3.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每人最长可享受2年。
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上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所需资料(一式一份):1.《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2.《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人员花名册》;3.符合条件人员身份类证明及用人单位营业执照;4.符合条件人员毕业证书;5.符合条件人员劳动合同。
陆河县申领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办事联系电话及地址
联系电话:0660-5662698,地址:陆河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五楼市场人才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