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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娄星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政策讲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8-09  作者:任登秀  浏览次数:5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娄底市娄星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政策讲解

娄底市娄星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政策讲解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不收取任何手续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建补缴早已停止办理,社会上所传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均为涉嫌欺诈骗保。

娄底市娄星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咨询电话:0738-8260310,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咨询电话:0738-8210777

  一、如何进行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待遇领取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主要通过智慧人社 APP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电子社保卡 APP 等进行领取资格认证,也可到区政务中心12号窗口进行现场认证。未完成资格认证的养老待遇领取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待完成资格认证后,补发其暂停期间的养老金。

  二、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提前支取吗?

  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清退或依法继承。参保人员不得提前退保或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参保人员中断缴费的,其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并不间断计息。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在省内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帐户储存额由省中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心在年内统一进行结算;跨省转移的,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四、养老保险基金鼓励社会监督,实行有奖举报举报奖励标准根据查证属实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保险基金损失金额,按照定额或一定比例进行计算,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万元。对同一举报事项分别查处奖励的,奖金合计数额不得超过 10 万元。举报奖励奖金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

  具体标准如下

  (1)查实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奖励 500 元

  (2)查实金额在 1-5 万元的(含5万元),奖励 1000 元;

  (3)查实金额在 5-10 万元的(含 10 万元),奖励 2000 元;

  (4)查实金额在 10万元以上的,奖励查实金额的 2%,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万元。

  对举报事项经查实为违法违规行为但尚未造成基金损失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违法违规行为性质:可能造成的基金损失等因素给予 200 元至 2000 元的奖励。举报电话:娄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8-8218842娄星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0738-8211169

  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否需要通过社会保障卡领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包括娄底农商银行在内的任一银行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免收开卡工本费、 账号管理费、卡年费、 短信服务费、系统内跨地区交易手续费、每月前三笔跨行取款手续费。

  说明:关于娄底市娄星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政策讲解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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