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梅县区政府网公开信息,为进一步规范梅县区城区(即新城办、程江镇和扶大高新区等3个管辖区域,下同)公办小学(不含广东梅县外国语学校校本部和富力城附属小学,下同)的招生入学工作,梅县区教育局近日公布了《2025年秋季梅州市梅县区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办法》。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未有学籍信息、且符合入读梅县区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要求
(一)按照“划范围招生、相对就近入学、线上报名登记、分批次录取、统筹安排学位”的原则进行。
(二)严格按照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及招生政策等。(三)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严格执行教育部、省、市、区关于招生入学的政策规定,不得以各种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读一年级,不得以各种名义开设重点班。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均衡编班,严格控制班级学生人数。
(四)符合相关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按照有关政策办理入学。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梅县区教育局根据城区公办小学布局以及适龄儿童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结合城区各公办小学的招生规模,制定招生计划,并为每所学校划定招生范围。
四、招生流程
(一)划分招生对象批次梅县区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分为四个批次:
1.第一批次:(1)第一类别:符合相关教育优待政策直接入读的适龄儿童(无需线上报名)。(2)第二类别: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原住居民适龄儿童。(3)第三类别:梅县区城区户籍,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合法产权住房,且符合“房户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和父母房产地址相一致)的适龄儿童。
2.第二批次:(1)第一类别:2023年5月1日前(不含5月1日)户籍迁入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非原住居民适龄儿童。(2)第二类别:梅县区户籍,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合法产权住房的适龄儿童。(3)第三类别:梅县区户籍,父母在梅县区城区没有房产,但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合法产权住房,且户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适龄儿童。
3.第三批次:(1)第一类别:非梅县区户籍,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合法产权住房的适龄儿童。(2)第二类别:非梅县区户籍,父母在梅县区城区没有房产,但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合法产权住房,且户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适龄儿童。
4.第四批次(该批次实行积分入学):根据《梅州市梅县区城区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积分入学实施办法(2024 年修订)》规定,实行积分入学的对象为:(1)2023年5月1日后(含5月1日)户籍迁入梅县区城区,但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无合法产权住房的适龄儿童。(2)非梅县区城区户籍,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无合法产权住房的适龄儿童。
(二)线上报名登记
时间:6月10日09:00至6月14日18:00。
2.方式:各批次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梅县区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报名平台”,结合自身实际正确选择报名批次,选报1所符合入读条件的学校,并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报名登记(报名登记网址及二维码将在报名启动前发布,请及时登录“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或直接到报读学校现场查询)。
3.填写信息及上传材料要求:
(1)第一批次(符合相关教育优待政策直接入读的适龄儿童无需线上报名):填写户籍、房产等基本信息,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适龄儿童页)、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2)第二、第三批次:填写户籍、房产等基本信息,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适龄儿童页)、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读的,必须上传父母双方在梅县区城区没有合法产权住房的证明(可到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即户口簿)。
(3)第四批次(实行积分入学):填写户籍、居住地等基本信息,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适龄儿童页)、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梅州市梅县区适龄儿童申请入读城区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积分申请表》,对照表格进行自评,填写自评分,表格自行下载打印,供后续到报读学校现场审核使用。
4.注意事项:
(1)本办法所指的合法产权住房是指在梅县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了产权登记(含预告登记)的住房。
(2)符合相关教育优待政策直接入读的适龄儿童,由相关单位收集名单后于6月13日前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进行线下登记和审核,无需在线上报名。
(3)港澳台及外国籍的适龄儿童报名,须按照本办法要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13日前到区教育局线下申请,无需在线上报名。
(4)第一、二、三批次适龄儿童有亲兄弟姐妹,且其亲兄弟姐妹在梅县区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可在招生入学报名平台中选择“长幼随学申请”,申请入读其亲兄弟姐妹所在的城区公办小学,在同一批次同一类别中优先录取。第四批次适龄儿童有亲兄弟姐妹,且其亲兄弟姐妹在梅县区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在积分入学中可作为加分项。
(5)因父母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需随法定监护人在梅县区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其监护人须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或生效的人民法院法律文书,证明其有监护权,并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
(6)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家长在线上报名平台填写基本报名信息后,须按照《梅州市梅县区城区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积分入学实施办法(2024 年修订)》要求,在线上报名平台下载打印《梅州市梅县区适龄儿童申请入读城区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积分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时根据指标内容逐项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12日08:30到报读学校现场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学位,不再为其安排学位。
(7)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报名登记(除本办法要求无需在线上报名的),线上报名登记时间先后不影响录取结果。如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在线上报名平台登记的视为放弃资格,不再接受报名登记。
(8)符合入读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条件的适龄儿童,但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线上报名登记,一律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9)若适龄儿童家长在线上报名时填错信息,或想撤销报名,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或撤销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撤销报名。
(10)适龄儿童相关报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有效,若在任一环节发现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一律取消其入读城区公办小学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负。
(11)材料填写不齐全或条件不符者不予录取。
(三)资格审核
时间:6月中下旬至7月上旬。
2.方式:
(1)区教育局组织各相关学校对第一、第二、第三批次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如初审不通过,报名平台将发短信通知家长,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平台修改信息或补充材料,逾期未修改或修改后仍然审核不通过的,视作最终审核不通过,将不予录取。
(2)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家长于7月12日08:30,到报读学校现场提交《梅州市梅县区适龄儿童申请入读城区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积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对适龄儿童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并做好积分分值核实和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将申请积分入学材料审核情况和积分公示情况报区教育局。
3.注意事项:梅县区教育局和学校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对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超龄儿童进行逐一查询,核查是否已入学。凡已入学的,一律取消新生入读资格,也不作转学安排,该生须无条件返回学籍所在学校就读。
(四)分批次、分类别录取
时间:7月中下旬。
2.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核符合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分批次、分类别进行录取,并将录取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给家长,请及时留意手机短信。具体录取规则如下:(1)第一批次:该批次所有类别的适龄儿童直接入读。(2)第二批次: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录取结束后,如有空余学位,先录取第二批次第一类别适龄儿童。该类别适龄儿童数如未超过空余学位数,则全部入读;如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摇号确定入学名单,未摇中的及该批次第二、第三类别适龄儿童由梅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该批次第二、第三类别适龄儿童,录取规则同上。
(3)第三批次: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录取结束后,如有空余学位,先录取第三批次第一类别适龄儿童。该类别适龄儿童数如未超过空余学位数,则全部入读;如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摇号确定入学名单,未摇中的及该批次第二类别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该批次第二类别适龄儿童,录取规则同上。
(4)第四批次:第一、第二、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录取结束后,如有空余学位,按照申请人总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录满为止。
3.注意事项:梅县区教育局结合招生计划和实际报名登记情况,对适龄儿童家长提交的材料分批次、分类别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分批次、分类别录取。因此,线上报名登记时所选择的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
(五)注册
时间:8月7日至8日。
2.要求:
(1)已录取的适龄儿童按注册时间到录取学校进行新生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则视为放弃学位,不再为其保留学位。
(2)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为其保留原公办学校学位,公办学校也不得为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因特殊原因(个人或家庭重大变故)放弃民办学校学位,仍需到梅县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须于8月7日至8月8日向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由梅县区教育局在统一招生结束后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六)信息补报
时间:8月7日09:00至8月8日18:00。
2.要求:符合入读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条件的适龄儿童,如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线上报名登记,家长可于该时间段内登录“梅县区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报名平台”补报信息。逾期未补报的,视为放弃资格。
(七)统筹安排就读
时间:8月中下旬。
2.要求:符合入读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条件的适龄儿童,如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线上报名登记但进行了信息补报的,或申请积分入学但未被申请入读学校录取的,将在完成所有批次适龄儿童的录取工作后,由梅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不接受统筹安排的,不再另行安排学位。
咨询及监督电话(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一)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3-2589572 投诉电话:0753-2589565邮箱:jyg2589572@163.com
(二)丽群小学:0753-2517879
(三)第一职业学校附属小学:0753-2533991
(四)扶外小学:0753-2516189
(五)扶贵小学:0753-2513565
(六)程江镇中心小学:0753-2587121槐岗小学:0753-2587121发昌小学:0753-2587121大和小学:0753-2587121
(七)德兴小学:0753-2528233
(八)新民小学:0753-2586825
(九)扶大中心小学:0753-2561298,铁炉潭小学:0753-2561298
说明:关于2025年秋季梅州市梅县区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办法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