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实验中学校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保障适龄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020〕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改革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9号)和《贺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贺教办〔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贺州市实验中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原则。按照“户籍地段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新生入学管理原则,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政策及相关信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实行“阳光招生”。
(三)坚持入学优待政策原则。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解决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入学。
(四)坚持统筹协调原则。学校按照“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政策优待对象子女”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个批次,科学统筹新生入学工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切实保障各类适龄群体受教育权利。
二、入学对象及招生计划
(一)入学对象 具有贺州市实验中学招生地段内的八步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学校周边区域、符合政策优待对象条件、符合招生地段内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初中七年级新生共20个班1000人。其中八步城区地段生10个班500人,学校周边区域1个班50人,政策优待对象子女3个班150人,民族班6个班300人。
(三)招生地段服务范围
八步城区:灵峰北路以东至贺州大道,建设路以南至江北中路区域。学校周边区域:指芳林村、田厂村、民田村区域。
三、招生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1.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6日至12日(7天),线上报名系统每天开放时间为8:00—22:00,22:00—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
2.线下指导报名时间:2025年7月9日至12日(4天),学校设置咨询点,安排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家长线上报名和解答家长关于招生政策的咨询。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
1.电脑端登录报名。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简称“桂通办”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在首页下拉页面后点击打开“高效办成一件事”页面,选择“初中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进入,即可按提示内容填报信息及上传证明材料。
2.移动端登录报名。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并安装“智桂通”App,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在首页单击“办成一件事”,选择“初中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进入,即可按提示内容填报信息及上传证明材料。
招生期间,新生入学服务系统将自动与自然资源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数据接口联网对接,自动比对检验家长提交的公民实名认证、户籍信息、居住证明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个人社保缴费信息等信息,家长提交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无法通过检验。因个人原因误报、错报、漏报或学生未经法定监护人同意擅自报名等情况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填报人或其监护人自行承担;逾期不办理网上报名的,故意填写虚假信息骗取报名、入学资格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列入统筹安排对象。
四、入学对象安排顺序和要求
按招生类别分批确定招生名单,确定招生名单工作在贺州市教育局的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一类:八步城区地段适龄少年
(一)排序原则
1.根据学校可容纳学生数实际,优先接收户籍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地址一致,且法定监护人在户籍地段内拥有100%产权的居住类房屋并实际入住。
2.当学校招生地段服务范围内符合第1条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500人时,以学龄少年户籍落户时间为首要排序依据(户籍落户时间精准到年月日),在户籍落户时间相同的情况下,结合家庭住房情况安排,额满为止。其他的报名者由八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3.学校招生地段服务范围内符合第1条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学校核定招生计划,按下列入学对象确定办法顺序接收适龄少年入学,额满为止。其他的报名者由八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二)入学对象确定办法
1.房户一致类
指持有八步城区户籍(适龄少年户口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内)在贺州市实验中学招生地段服务范围内,且其法定监护人有与户籍地址一致的在学校招生地段服务范围内100%产权的居住类房屋,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少年。
2.祖辈房户一致类 适龄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地址与居住的居住类房屋地址一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该居住类房屋100%产权并实际居住,则需要适龄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直在同一户籍,且适龄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交易信息记录,该户籍和房屋方能作为地段生入学的依据,居住时间长者优先。
3.房户不一致类 指持有八步城区户籍(适龄少年户口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内),且其法定监护人有学校招生地段服务范围内100%产权的居住类房屋,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少年,户籍在贺州市实验中学招生地段服务范围内者优先。
4.有房有户但产权不足100% 指户籍在贺州市实验中学招生地段服务范围内,但其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在学校招生地段服务范围内的居住类房屋产权不足100%,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少年,产权占比高者优先。
5.有户无房类 指持有八步城区户籍(适龄少年户口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内)在贺州市实验中学招生地段服务范围内,但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无产权房,但合法稳定住所地址在学校招生地段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少年,居住时间长者优先。
6.其他情况
(1)地段生申请入学的居住类房屋必须实际居住(可用家庭最近6个月水费账单用水证明、加盖广西贺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业务章的最近6个月用水清单或最近6个月用电证明等资料来佐证房屋已交付入住)。
(2)没有交房或交房后尚未入住的和适龄少年户籍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家且房屋所有权人为非直系亲属的,由八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3)上级直属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户籍不在八步城区且要求入学就读的,凭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单位盖章确认的工作调动函或任职文件等复印件)按照住所地址统筹就近安排学校入学。
(三)佐证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在填报报名信息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电子佐证材料;在线下材料审核时,审核以下佐证材料原件,存档复印件;线上和线下提交的材料必须一致。
(1)适龄少年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少年出生证明);
(2)适龄少年法定监护人在贺州市实验中学招生地段服务范围内持有100%产权的居住类房屋的不动产(房产)证;
(3)无不动产(房产)证的,须提供以下三份材料:
A.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适龄少年父母双方的房产查询证明(可自行通过“广西不动产登记”APP查询);
B.所居住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如果户籍地址与购房合同上房产地址一致,此项证明不需要提交);
C.购房合同(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购买政策性住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上述各情形的住房必须为已交付入住的房屋。
(4)户籍不在八步城区的上级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需提供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如单位盖章确认的工作调动函或任职文件等复印件)。
2.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除追究相关责任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学校就读或劝返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及原住地学校就读。
(四)入户查看实际情况 现场审核材料后,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核查实际入住情况。
第二类:学校周边区域芳林村、民田村和田厂村共50人,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由各村委会审核材料合格并在村委公示后,将最终名单及对应材料交到学校确认。
第三类:政策优待对象子女
(一)政策优待对象
消防救援人员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优抚政策规定执行。
(二)佐证材料要求
在填报报名信息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电子佐证材料;在线下材料审核时,审核以下佐证材料原件,存档复印件;线上和线下提交的材料必须一致。
1.适龄少年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少年出生证明);
2.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相关证明材料 按照规定提供资料
第四类:招生地段内进城从业人员随迁子女
(一)报名条件 在贺州市实验中学招生地段服务范围内经商或务工,以在贺州市实验中学招生地段服务范围内的独有房产或固定租赁住所申请入学的随迁适龄少年。
(二)佐证材料要求 在填报报名信息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电子佐证材料;在线下材料审核时,审核以下佐证材料原件,存档复印件;线上和线下提交的材料必须一致。
1.适龄少年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少年出生证明);
2.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住所证明
(1)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2)购房合同(可用家庭最近6个月水费账单用水证明、加盖广西贺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业务章的最近6个月用水清单或最近6个月用电证明等资料来佐证房屋已交付入住);
(3)房屋租赁证明(含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房产查询证明和所居住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上述三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法定监护人的经商、务工证明材料(截至2025年6月30日,满六个月以上)
(1)规定的劳动合同(含八步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出具的个人社保缴费证明);
(2)纳税证明;
(3)营业执照(存续状态)。
上述三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三)入户查看实际情况现场审核材料后,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核查实际入住情况。
(四)入学安排
第一类(即八步区城区划片招生区域适龄少年)的招生人数未超过500人,片区内进城从业人员随迁子女按积分高低顺序结合学校学额予以统筹安排;第一类(即八步区城区划片招生区域适龄少年)招生人数超过500人,片区内进城从业人员随迁子女按积分高低顺序,由八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随迁子女将丧失公办学校入学资格。
第五类:招生地段内适龄残疾少年入学安排 学校要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无法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少年,要通过送教上门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列入学校学籍统一管理,并建立送教台账。
第六类:港澳台胞或华侨子女入学安排 申请到市实验中学就读的港澳台胞或华侨子女,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台湾同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在广西办理就读手续的规定》的精神办理,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地址在学校招生地段的,原则上可安排入学。
五、招生工作安排
(一)报名登记
入学对象全部按照招生服务范围,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法定监护人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简称“桂通办”平台,或“智桂通”APP进行报名登记,上传所需材料。
(二)资料及信息审核
1.材料审核 网上填报成功后,新生家长自行打印《2025年贺州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个人信息表》,携带信息表及相关材料于7月13日至7月14日到贺州市实验中学进行原件验证。
2.实地核查 新生现场审核材料后,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实际入住情况。
(三)确定招生名单(7月下旬)
按招生类别分批次招生,招生工作在教育部门的统一组织下,通过招生系统平台进行招生。
(四)招生名单查询时间及方式
(时间方式待定,另行通知)
(五)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时间、地点 (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六)新生报到注册 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时间待定)到学校报到注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到学校报名申请入学的; 2.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 3.到其他学校报名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2025年新生入学安全、平稳、有序。 (二)严明招生工作纪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学工作,任何部门单位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通过打电话、发短信、递条子、打招呼等方式介绍非正常跨区域的学生入学或干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提出的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肃招生办学纪律,严禁违规招生办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凡出现违规干预学校招生办学行为、学校违规招生办学现象的,轻者给予通报批评,重者由纪委监委部门进行严肃查处。举报电话:12388,0774-5139582(市教育局学校教育科),0774-5139567(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三)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一是举办招生政策培训班,让学校教师熟悉和掌握义务教育的招生政策。二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等媒体以及学校宣传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和“网上登记指南”。三是大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增进群众对家门口学校的了解和认同,努力营造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本工作方案由贺州市教育局、贺州市实验中学负责解释。
贺州市实验中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774-5686023、5686001(贺州市实验中学校),0774-5139582(市教育局)。
来源:贺州教育
说明:关于贺州市实验中学校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