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州本级)之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二、服务对象
因死亡或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申请办理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都匀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政务大厅一楼B区1—6号综合窗口。
2.线上办理:可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黔南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申请办理。
四、办理流程
参保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银行借记卡(非本人办理需提供代办说明)现场或网上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手续。
五、申办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备注:1.因死亡支取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死亡证明,无法提供死亡证明的提供个人承诺书;2.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
3.需要网银支付的,可提供参保人员银行账号信息。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54—8222663,8253446;监督电话:0854—825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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