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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之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6-05  作者:任登秀  浏览次数:4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屏山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5年版)之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屏山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5年版)之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一,名称: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二、服务对象

我市因出国(境)定居或主动放弃职工基本医保关系的参保人员,以及死亡参保人员的继承人(代表人)。

三、办理渠道

参保属地经办机构窗口、四川政务服务网。

四、办理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5.办结:将个人账户资金划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七、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窗口办理的可向经办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还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现场评价或网上申请渠道评价。

九、备注

1.因死亡支取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部门数据共享无法获取死亡信息的,由申请人提供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的生效文书,申请人无法提供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2.出国(境)定居或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的情况说明。

办理地点:屏山县医疗保障局(屏山镇忠孝街4号二楼)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屏山县医疗保障局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咨询电话:0831-5882952

  说明:关于屏山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5年版)之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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