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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趸缴清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6-05  作者:任登秀  浏览次数:4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屏山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5年版)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趸缴清算

屏山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5年版)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趸缴清算

一、事项名称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趸缴清算

二、服务对象

按照我市医保政策规定,需要办理趸缴清算医保费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参保属地经办机构窗口、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退休时可通过“退休一件事”办理。

四、办理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5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 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4.办结: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核定应缴医保费金额。

七、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窗口办理的可向经办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还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现场评价。

九、备注

1.“退休一件事”办理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我市医保最低实际缴费年限,且无欠费的正常参保人员。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前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审批部门出具的提前退休审批资料。


办理地点:屏山县医疗保障局(屏山镇忠孝街 4 号二楼)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屏山县医疗保障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趸缴清算咨询电话: 0831-5882952

  说明:关于屏山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5年版)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趸缴清算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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