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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抵制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倡议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5-04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5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抵制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倡议书

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抵制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倡议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整治行动,发挥社会共治作用,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如下倡议:

  一、各经营主体:守法自律,诚信经营

  (一)严守法律底线。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杜绝生产、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及“三无”食品。

 (二)规范经营行为。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留存票据凭证,禁止采购、贮存、销售来源不明、标签标识不清的食品,杜绝非法渠道进货。

(三)主动接受监督。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检查,公示主体资格证明及许可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共同监督

(一)增强防范意识。消费时认准正规商家,查看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不贪图便宜购买“三无”食品或来源不明食品。

(二)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广泛征集农村地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食品欺骗误导消费者问题线索,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三)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发现假冒伪劣食品或可疑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

三、监管部门:严格执法,重拳整治

(一)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二)普及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广播、微信等多种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升群众辨识能力。

(三)强化联合执法。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合作,对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形成高压震慑。

  四、社会各界:群防群治,共建共治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积极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舆论监督,营造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守护人”。让我们以责任为纽带,以行动为桥梁,共同抵制假冒伪劣,守护农村食品安全底线,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贡献力量!

  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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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假冒伪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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