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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交警支队关于清理长期占用公共资源车辆(僵尸车)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5-04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7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黑河市交警支队关于清理长期占用公共资源车辆(僵尸车)的通告

黑河市交警支队关于清理长期占用公共资源车辆(僵尸车)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优化市容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公共资源使用效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黑河市交警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僵尸车”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长期占用道路、停车场、居民小区、绿化带等公共区域,且具有以下特征的车辆:车身残破、轮胎干瘪、积灰严重;未悬挂号牌或号牌缺失、损毁;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正常使用;经核查为无主、假牌、套牌车辆;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长期废弃未使用的,一并纳入清理范围。

  二、清理范围

  黑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公共停车场、人行道、消防通道、绿化带及其他公共区域。

  三、处理措施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各“僵尸车”车主必须自行将车辆迁离公共场所;未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清理的车辆,车辆所有人信息明确且能够取得联系的,通知其限期迁离公共场所;无法联系到车主或者经通知未按期迁离的车辆,经拍照留档后拖移至指定地点。

  四、后续处理

  对拖移集中停放的“僵尸车”,由公安机关定期进行公告,公告三个月后,依法分类进行处理;对拼装、报废的车辆,将依法进行强制报废;对有涉嫌盗抢、赃物或者其他违法犯罪的车辆,通知相关单位接收处理;对公告期满仍不来接受处理或者无人认领且无涉案嫌疑的车辆,统一销毁。

  五、举报与监督

  市民发现疑似“僵尸车”,可在工作日8:30-17:30拨打举报电话0456-2831110 或通过“交管12123”APP“一键挪车”功能反映,黑河市交警支队将及时核查处理。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理解、支持和配合“僵尸车”清理工作,共同创造交通安全、停车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特此通告。


  (黑河市交警支队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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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僵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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