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关于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通知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
(一)依安县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大龄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3.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
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连续失业1年及以上人员;
6.刑满释放及社区矫正人员;
7.脱贫人口;
8.农村低收入人口。
(二)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2.户口本原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3.《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4.蓝色背景二寸照片2张。
二、为保障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规范申报,在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前需要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灵活就业登记
年龄:男性54岁(1971年以前出生)、女性44岁(1981年以前出生)的人员,到政务大厅39号窗口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逾期未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业务,不能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重要提示
1、就业困难认定工作常年受理。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办理。示例:李某于2025年1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并实现灵活就业,其年龄符合补贴条件,经人社部门审核,应对李某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2个月补贴。张某和李某情况相同,他于2025年2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签订灵活就业协议,张某将从2025年2月至12月期间领取11个月补贴。
2.注意:已经做过就业困难认定的不用来!
3.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齐齐哈尔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时应签订灵活就业协议书。
三、依安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地点
依安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39号就业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452-7036055
(依安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