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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忻府区东方红学校2025年招生入学实施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1-09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64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忻州市忻府区东方红学校2025年招生入学实施办法

忻州市忻府区东方红学校2025年招生入学实施办法

  一、学校简介

  忻府区东方红学校坐落于新建东街1号,紧邻火车站,交通便利。始建于1966年,是一所区直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扎根于忻府区教育沃土,历经数十载风雨洗礼,以深厚底蕴凝铸“合”文化,厚植“合志正新、追求卓越”的精神根脉,熔炼出独具特色的“合”教育品牌。

  学校汇聚“合”力,聚势赋能,精心打造“习惯养成有深度、成长底色有厚度、校园生活有温度”的育人三维图景,让“合”教育品牌熠熠生辉。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教体局的领导下,书写了育人成效卓著、社会高度认可的华章,正昂首迈向更加宏伟的教育征程。

  先后被评为“山西省文明校园”“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德育示范学校”“高质量发展优胜单位”“中高考优胜单位”“课题研究先进单位”“课改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被授予全国名师工作室联盟。

  二、指导思想

  根据忻府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忻府区东方红学校2025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招收5个班,每班45人,共招收225人;初中七年级招收12个班,每班50人,共招收600人。

  四、招生对象

  小学:服务范围内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服务范围内2025年小学毕业学生

  五、服务范围

(一)东方红小学:1.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云中路;南起长征东街及往东延伸,北至团结路(304路公交车线)2.东起云中路,西至新建路;南起长征东街,北至学府东街。

(二)东方红初中:1.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新建路;南起长征东街及往东延伸,北至和平东街。2.樊野村居民子女。

  六、程序及步骤

(一)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忻州市教育局网)

(二)教育行政部门对接房产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初审,审核结束后,按照类别分批次向学校推送生源信息。学校对系统推送的各类生源信息材料进行审核备案。分类确定招生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录取结果。

  七、入学条件分类及办法

(一)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下同),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二)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房屋】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双方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父母双方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三)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地址。【房屋】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外出工作或就业证明(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父母外出工作或就业证明(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

  1.现役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2.孤儿。须提供当地户政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3.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五)学校有空余学位,可接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入学。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户口】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居住证明无效)。【房屋】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

(六)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或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居住证明无效)。

【房屋】租赁城区范围内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持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2.在2025年2月28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持有市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并实际居住半年以上;3.符合“小学六年一学位,初中三年一学位”政策的规定。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无房证明”、“租赁住房协议”和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无房证明”、“租赁住房协议”和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

(七)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或网签合同或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或网签合同或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

  小学:忻州城区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西范围内就读学校为团结西街学校小学部、忻州龙岗小学;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东范围内就读学校为团结东街小学、东方红小学;健康街以南范围内就读学校为东街小学。

  初中:忻州城区新建路以西、健康街以北、和平街以南、建设路以东范围内就读学校为健康西街学校;健康街以北、建设路以西、和平街以南、牧马路以东范围内就读学校为忻州市第十二中学;和平街以北、新建路以西范围内就读学校为团结西街学校初中部;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东范围内就读学校为忻州市第九中学;健康街以南范围内就读学校为忻州市第八中学。

  (八)未按时在招生系统报名的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的学生,待招生工作结束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九、时间安排

(一)7月7日8:00至7月11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

(二)7月14日至7月31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初审。

(三)8月1日开始,学校对系统推送的适龄学生进行面审、复审,确定招生结果。

(四)8月25日招生结束,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五)8月31日前,学校完成均衡编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

(六)9月1日正式开学,小学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开学后30天之内建立新生电子学籍档案。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超过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学的,办理休学手续。学校将严格按照招生规定做好适龄学生的招生入学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忻州市忻府区东方红学校招生入学咨询电话初中部:赵老师 15110506585   ,忻州市忻府区东方红学校招生入学小学部:    于老师 15203506932   

  说明:关于忻州市忻府区东方红学校2025年招生入学实施办法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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