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援助机构职责任务
依照《刑事诉讼法》、《律师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和州司法局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承担以下职责:
(一)制订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二)负责对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开展培训工作。
(三)按照刑事诉讼法、律师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规定,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四)协调、配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五)接受司法局的指派办理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援助案件。
(六)负责法律援助统计工作。
(七)完成省司法厅和州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怎么申请法律援助
(一)获得法律援助有什么条件?
法律援助中心对您的申请,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审查,然后决定是否提供法律援助:
1.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
2.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二)哪些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您如果遇到下列民事、行政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6.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7.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刑事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4.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哪些人不需要申请就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在刑事案件中,下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检察院、调查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1.未成年人;
2.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
3.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4.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5.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
6.缺席审判案件的被告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另外,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时,如果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四)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可以在遇到民事、行政纠纷时提出。
申请刑事法律援助,在提出申请的时间上有具体的规定: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以及强制医疗程序中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2.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的,应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提出申请;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的,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方可提出申请。
(五)到哪里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当向纠纷对方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
申请刑事法律援助,应当向办理该案件的法院、检察院等所在地的同级法律援助中心提出。
(六)用什么方式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如果书面申请确有困难,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或由代为转交申请的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七)法律援助一定要本人亲自申请吗?
法律援助要由本人亲自申请,确实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自己申请的,可以书面委托别人办理。但有一些例外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法定代理人侵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法权益的,其他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可以代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2.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强制隔离人员,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代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八)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法律援助时,应当(人行道)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主要是:
1.法律援助申请表;
2.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经济状况证明;
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九)对经济困难有什么具体要求?
法律援助条件中的经济困难标准,是指申请人及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如果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则指申请人的个人收入)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
(十)到哪里开经济状况证明?
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
(十一)哪些人在申请法律援助时不需要经济状况证明?
申请人持有下列证件或证明材料之一的,不需要经济状况证明: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农村特困户救助证;
3.农村“五保”供养证;
4.人民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决定;
5.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证明材料;
6.残疾证及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
7.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
8.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证明材料。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不需要经济状况证明。
(十二)提交申请材料后,多长时间会答复?
受理申请后最长不超过 7 个工作日,法律援助中心会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书面答复。如果认为您提交的申请材料还需要查证,法律援助机构会适当延长答复期限。
(十三)法律援助申请不被批准怎么办?
如果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不服,您可以向主管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5个工作日内该机关会对您的异议进行审查并书面告知结果。
(十四)批准法律援助后,什么时候开始提供服务?
民事、行政案件,在决定给予法律援助之日起3日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十五)法律援助服务有哪些具体内容?
在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中,法律援助人员主要提供法律咨询,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代理意见等。
在刑事法律援助中,法律援助人员将根据不同阶段提供相应的服务 :
1.侦查阶段,法律援助人员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有关情况,提出法律意见等;
2.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人员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等;
3.审判阶段,法律援助人员可以与被告人会见、通信,提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等。
(十六)获得法律援助后,有哪些权利?
获得法律援助后,受援人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法律援助人员了解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如有证据证明法律援助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时,受援人可以要求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更换法律援助人员。
(十七)获得法律援助后,要配合做哪些工作?
1.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与相关情况;
2.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与案件有关的证明和取证的线索;
3.当经济状况或者案件情况发生变化时,受援人应及时告知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法律援助人员。
文山州行政区内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电话和地址
1、文山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电话:0876-2130153
地址:文山市华龙西路5号州司法局204室
2、文山州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876-2120148
地址:文山市华龙西路5号州司法局203室
3、文山市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876-2130148
地址:文山市环城南路208号恒丰大厦5楼
4、砚山县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876-3120148
地址:砚山县江那镇安平大道县司法局2楼
5、丘北县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876-4121148
地址:丘北县锦屏镇椒莲路县司法局2楼(丘广公路旁)
6、广南县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876-5154319
地址:广南县莲城镇环城北路县司法局1楼
7、富宁县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876-6123510
地址:富宁县新华镇头塘片区县司法局2楼
8、西畴县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876-7626148
地址:西畴县西洒镇普兰路龙泉小区县司法局1楼
9、马关县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876-7122148
地址:马关县马白镇静安路中段县司法局1楼
10、麻栗坡县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876-3054242
地址:麻栗坡县麻栗镇莱溪路21号县司法局1楼
来源于文山州司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