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惠民就业政策详细清单:为进一步提升就业政策覆盖面、知晓度、落实率,切实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获得感,东台市2025年就业政策宣传月正式启动。本期为您送上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支持政策”、“创业带动就业支持政策”。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支持政策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条件认定)
01服务对象:东台市行政区域内的小微企业。
02办理条件:小微企业申请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03贷款标准:小微企业新招用符合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重点就业群体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 万元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04办理须知:贷款必须用于开办经费、流动资金周转、技术发行等生产经营活动,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05咨询电话:0515-85222728、68000198。
苏岗贷
01服务对象:东台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稳岗效果好的民营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企业经济类型不得为国有全资、集体全资、港澳台投资和国外投资)。
02办理条件:企业用工人数不少于5人,个体工商户用工人数不少于3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工全部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上年度用工未减少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
03贷款额度:“苏岗贷”融资业务单笔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符合一定条件及规模的企业可提高至3000万元;贷款利率原则上最高不超过LPR+50bp,最低可至LPR;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期,企业有需求且符合条件者可以延长至三年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保证方式以信用贷款支持为主。
04合作银行:东台农村商业银行。
05咨询电话:0515-85222728、68000198。
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享受税收政策
01服务对象:东台市域内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
02办理条件:企业招用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03补贴标准: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04办理须知:人社部门负责吸纳人员身份认定,执行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05咨询电话:0515-85222728、68000198。
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01服务对象:东台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
02办理条件: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省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03补贴标准: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省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04办理须知:吸纳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被注销的,将不能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05咨询电话:0515-85222693、85222728。
东台市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01服务对象:东台区域内注册登记经认定的小微企业。
02办理条件: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03补贴标准: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04咨询电话:0515-85222693、85222728。
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01服务对象:2022年2月10日及之后,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和2025年1月11日及之后女职工生育一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02补贴标准: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三孩按照80%给予补贴。
03补贴期限:补贴月份从生育一孩、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04办理须知:女职工同一时间段内同时符合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或同时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不重复享受补贴。
05咨询电话:0515-85222693、85222728。
东台市就业见习补贴
01对象范围:吸纳下列人员的就业见习基地:(1)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大学生)、中等专业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2)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毕业当年1月1日至7月31日)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在校生;(3)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
02享受条件:申领就业见习补贴的就业见习基地要对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力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最低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5%),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当月出勤达15天及以上的,见习基地可享受当月的就业见习补贴,不满15天的,补贴不予发放。
03补贴标准:(1)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按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5%给予就业见习基地补贴。(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对新进入见习基地的见习人员,见习基地在首次申请就业见习补贴时给予100元/人的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3)一次性奖励补助。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率达50%以上的见习基地,按每留用1人补贴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一次性奖励补助。一次性奖励补助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享受。
04申请流程:
(1)方式一:个人办理。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浏览查看就业见习基地公开发布的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根据本人意向选择合适的就业见习岗位,双方通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见习意向。(2)方式二:单位办理。见习基地工作人员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入“单位办事”→“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招收就业见习人员”,点击“申报”,进行见习岗位报名,录入见习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申报(此方式需见习人员与见习基地提前沟通并达成录用意向)。两种方式招收的见习人员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微信或支付宝“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进行见习人员确认,待人社经办端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招收。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人员不得重复申请。
05咨询电话:0515-68000515
一次性扩岗补助
01对象范围: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
02享受条件:比对数据时,企业当前参保状态正常(目前参保的单位),人员在此单位三险缴费时长≥3个月且足额缴费无欠费。
03补贴标准:每招用1人1500元。
04补贴形式:免申即享+自主申报模式。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线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就业创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单位确认”模块)或线下渠道确认是否接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05咨询电话:0515-85222695
具体内容以相关政策文件为准,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东台市创业带动就业支持政策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资质认定)
01服务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近5年内在我市经工商注册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包括省内外地户籍在我市创业人员)。
02办理条件:申请人最近5年应无不良信用记录;目前,本人及配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没有其他贷款。
03贷款标准:对雇佣不足3人的,最高额度为15万元;雇佣3-5人的,最高额度为30万元;雇佣6人及以上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
04办理方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邮政储蓄银行东台支行办理。
05办理须知:贷款必须用于开办经费、流动资金周转、技术发行等生产经营活动。个人创业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财政部门按照实际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贷款,不予贴息。
06咨询电话:0515-68000151、85222728。
重点群体个体经营享受税收政策
01服务对象: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02办理条件:在东台市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03补贴标准: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04办理须知:人社部门负责吸纳人员身份认定,执行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05咨询电话:0515-85222728、68000198。
一次性创业补贴
01服务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
02办理条件:首次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03补贴标准: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或个体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元。
04办理须知:创业主体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前必须已在社保模块进行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05咨询电话:0515-85222728、68000198。
东台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01服务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经营主体。
02办理条件:初创主体需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03补贴标准:按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只享受一次。
04办理须知:创业主体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前须已在社保模块进行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与带动就业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须一年以上,并依法参加职工社会保险。
05咨询电话:0515-85222728、68000198。
具体内容以相关政策文件为准,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说明:关于东台市惠民就业政策详细清单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