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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金惠保”参保缴费咨询电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9-04  作者:任登秀  浏览次数:6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浦江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金惠保”参保缴费咨询电话

缴费方式

 浦江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金惠保”均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签订缴费协议、银行窗口、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税务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可签约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银、建设银行、邮储银行、金华银行、农商银行。签协议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用于扣款的银行卡。

  居民医保档次变更及“金惠保”选缴

  1.首次参保人员,由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并选择缴费档次。

  2.参保人员如需变更档次,请于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17日登陆“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选择“我要参保”→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模块内完成,或者到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便民服务中心。

  3.“金惠保”未缴纳和缴纳未满3份参保人,均可通过“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选择“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点击“我要投保”进行选择或增加份数。

  特别提醒

  1.“金惠保”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同步缴费,选择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手机客户端缴费的参保人请先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30元或2495元)后,再返回缴费界面缴纳“金惠保”(100元/200元/300元),选择银行代扣方式的参保人请保证账户余额充足。银行代扣缴费人员存在未同步扣款情况。

  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金惠保”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个人账户扣缴,上年度未选缴的按1份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长期护理保险费按规定从个人账户扣缴。

  3.职工历年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您共济账户绑定的近亲属签订过缴费协议委托银行代扣的,如果您想用您的历年个人账户余额为他(她)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请您在2024年11月26日前通过浙里办、支付宝、微信完成缴费。

  4.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金惠保”如需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共济人历年个人账号扣缴的,请于2024年11月17日前完成历年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

  5.“金惠保”查询渠道: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下划点击“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我要投保”-“申报记录查询”。

  相关待遇、具体缴费步骤等未尽事宜,请关注“金华医保”、“金华税务”微信公众号。 

  浦江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金惠保”参保缴费咨询电话如下:

  浦江县医保参保咨询电话:12393 、 84183147   、84183149;税务缴费咨询电话:84107697 、84107257、 84107275

   说明:关于浦江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金惠保”参保缴费咨询电话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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