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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详细清单及咨询电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8-31  作者:任登秀  浏览次数:14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吉林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详细清单及咨询电话

吉林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详细清单及咨询电话

  一,吉林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

  指具备规定条件的个人创业者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政府出资设立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通过银行发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的贷款,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一种政策性贷款业务。它是促进就业创业的一项重要扶持政策,其目的是通过金融信贷支持,帮助更多的劳动者实现创业就业。

  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对象

  1、个人创业者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自主创业人员。具体包括:1.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残疾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持有相关证件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持有相关材料的刑满释放人员;5.持有高校毕业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6.持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出具的认定材料或《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7.具有农村户籍,且持有以下任一材料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务工单位为其征缴社会保险记录;与务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务工单位支付工资材料;村委会出具的有关材料;8.具有农村户籍,且在农村自主创业的农民;9.电商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的网络商户;10.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注册的脱贫人口。

    2、小微企业是指省内登记注册,本地区经营,当年(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合作社等各类创业实体)。

  申领创业担保贷款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的要求;2、有具体的经营项目、固定的经营场所;3、银行信用记录良好,同时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4、享受财政贴息的个人创业及其家庭成员以户(夫妻双方)为单位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5、能够提供符合条件的、足值的反担保,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

  贷款额度

  个人创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合伙创业贷款、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贷款贴息

  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签订日LPR基础上,最高上浮150BPs(即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个百分点),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贷款期限

  个人创业、合伙创业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同一法人,不能同时申请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办理材料清单

   1、个人创业(合伙创业)需提供:1.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2.借款人《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3.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行业许可(合伙创业还需提供合伙协议);4.借款人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5.经营场地租赁协议或房产自有证明;6.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及相关材料;7.合伙创业的还需提供证明符合条件人员合伙创业的合伙协议或章程;8.市就业局及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小微企业需提供:1.企业信用报告及法人个人信用报告;2.法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3.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行业许可;4.企业简介;5.工资表(近三个月)、工资记账凭证(近三个月)、财务报表(本年度及上一年度);6.企业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劳动合同》;  7.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及相关材料;8.《借款合同》、放款凭证(放款后提供);9.市就业局及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贷款反担保材料清单

  反担保方式可采取自然人反担保、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第三方机构反担保和免除反担保式等。1.自然人反担保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担保机构认可的其他具备担保能力的人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人的距离退休时间应长于贷款到期时间);需提供材料:担保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担保人近期工资银行流水;2.抵押反担保是指按有关规定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等(以房产评估价值的50~70%衡量贷款额度);需提供材料:房主及其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房产评估报告(贷款额度超过10万元时需提供)、保险单(房产为门市房时需提供);3.质押反担保是指自然人或企业拥有的定期存单或其它有价证券等(冻结额度须在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10%);需提供材料:存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存款凭证;4.第三方机构反担保是指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典当行、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等提供反担保;需提供材料: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抵质押清单5.具备获得市(设区市)级以上荣誉称号、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或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优质等条件的,原则上可以取消反担保。

  吉林市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机构:

  吉林市就业服务局办理地址:船营区解放中路159号吉林市人力资源市场后3楼创业金融服务科咨询电话:62047525,线上申请网址链接:jlscydbdk@163.com,合作银行包括:吉林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民生银行、中银、兴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

  经办机构:永吉县就业服务局办理地址:永吉县口前镇站前路768号407室咨询电话:64224699

  经办机构:舒兰市就业服务局办理地址:舒兰市迎宾大街1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人社1号  咨询电话:68225200

  经办机构:桦甸市就业服务局办理地址:桦甸大街66号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咨询电话:66236690

  经办机构:磐石市就业服务局办理地址:磐石市振兴大街777号咨询电话:65231579

  经办机构:蛟河市就业服务局办理地址:蛟河市红叶大街59—2号咨询电话:67007707

  二,吉林市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吉林市2025年

  政策内容

  为降低企业用人成本,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企业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适用范围

  1、本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2、本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报条件

  1、单位(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核表三份(登录jlsjob.com网站,在“相关下载”专栏中下载);2、单位(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金额汇总表三份(登录jlsjob.com网站,在“相关下载”专栏中下载);3、吸纳人员身份证(毕业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4、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未备案);5、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以上所需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如吸纳人员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需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身份认定材料。

  办理流程

  补贴按季度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持申报材料于每季度末25日前向城区就业服务局就业管理科提交申请。

  吉林市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咨询电话

  吉林市就业服务局:0432-62047524;船营区就业服务局:0432-66097810;昌邑区就业服务局:0432-62444445;龙潭区就业服务局:0432-63049350;丰满区就业服务局:0432-64650915;吉林高新区人社局:0432-64798036;吉林经开区人社局:0432-62109021

  三,吉林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吉林市2025年

  政策内容

  为落实积极的就业优惠政策,减轻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和高校毕业生社保缴费负担,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50%社会保险补贴。

  社保补贴的范围和期限

(一)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实现灵活就业的。1.本人初次申领社保补贴时,女年满45周岁(含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含55周岁)以上的,至今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继续申报补贴至退休。2.本人初次申领补贴时,女45周岁、男55周岁以下的,至今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申报补贴至3年期满。3.2008年年底前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并享受过社保补贴政策且在2024年年底前即时达到女45周岁、男55周岁的人员可继续申报至法定退休年龄。4.今年初次申领补贴的,女未满45周岁、男未满55周岁人员,只享受政策3年;女年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以上人员,可一直享受补贴政策至法定退休(最长不超过5年)。(二)吉林籍高校毕业生。1.毕业3年内自主创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已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未满3年的今年可继续申报;未享受过社保补贴政策的今年可申报并享受社保补贴政策3年。2.离校2年内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已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未满2年的今年可继续申报;未享受过社保补贴政策的今年可申报并享受社保补贴政策2年。(三)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已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未满3年的今年可继续申报;未享受过社保补贴政策的今年可申报并享受社保补贴政策3年。(四)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包括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初次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合并累计计算。

  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到户口地(长期居住地)所在社区申报。2.毕业3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申报。3.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脱贫人口身份认定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申报。

  吉林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咨询电话

  吉林市就业服务局:0432-62047524船营区就业服务局:0432-66097810昌邑区就业服务局:0432-62444445龙潭区就业服务局:0432-63049350丰满区就业服务局:0432-64650915吉林高新区人社局:0432-64798036吉林经开区人社局:0432-62109021

  四,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吉林市2025年

  政策内容

  享受招用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吉林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招用退役士兵为每人每年9000元。

  适用范围

  招用重点群体(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家庭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申报条件

  1、《营业执照》及企业法人身份证、招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2、《就业创业证》原件;3、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4、企业为招用重点群体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复印件一式一份。以上所需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如吸纳人员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需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身份认定材料。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持申报材料向吉林市就业服务局就业管理科提交申请,即时办理。

  吉林市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咨询电话

  0432--62047524。

  五,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政策吉林市2025年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凡具有本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1.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2.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原则上按户口簿首页住址为准,下同)及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3.残疾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4.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5.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认定程序

  自愿申请。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可向常住地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或通过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吉林就业创业网、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在线办理申请,填写《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并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城镇居住证明)。此外,不同类别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其它可证明下岗失业人员身份的相关凭证;2.残疾失业人员: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3.低保失业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4.失地农民:提供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被征用协议书或相关证明;5.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等证明材料。

  吉林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咨询电话

  昌邑区就业服务局:0432-62444445船营区就业服务局:0432-66097812丰满区就业服务局:0432-64650915吉林高新区人社局:0432-64798036吉林经开区人社局:0432-63059300龙潭区就业服务局:0432-63049350

  六,初次创业补贴吉林市2025年

  政策内容

  2018年1月1日起,首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相关人员,符合登记正常运营时间的可申请初次创业补贴。

  条件范围

  1.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2.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3.返乡农民工或退役军人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在乡镇及乡镇以下。4.“小微企业”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资金标准

  一次性发放5000元,不得重复享受。

  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吉林省初次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返乡农民工户口簿及外出务工证明,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合同;5.以下任意一项正常运营证明,创办企业的包括支付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纳税或免税凭证,个体经营的包括销售服务明细、进货清单凭证、银行流水或转账记录;6.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个体工商户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其他银行卡账号。

  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吉林就业创业网,也可向注册地人社部门或所属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二)受理审核。对申请进行受理后,通过吉林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比对、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相关信息及提交材料进行核查。(三)公示复核。对核查通过人员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四)拨付资金。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吉林市就业服务局0432-62047513

  七,创业培训(含网络创业培训)补贴吉林市2025年

  政策内容

  各类院校(含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下同)在校学生、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家庭子女、脱贫人口、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人员、即将刑满释放人员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先行垫付培训费的,按规定将培训补贴拨付至培训人员银行账户;参加培训机构有组织(含项目制培训)开展的培训,免交培训费,同时按有关规定可以先行拨付50%的培训补贴资金给培训机构。

  补贴标准

  创业意识培训GYB(3天课程)培训300元/人次;创办你的企业培训SYB(7天课程)培训1200元/人次;提升你的企业培训SIYB(GYB+SYB,10天课程)培训1500元/人次;网络创业(7天课程)培训1500元/人次。

  提交材料

  1.创业培训开班申请表;2.创业培训教学课时计划、教学人员情况、创业培训人员花名册、申请补贴创业培训学员名册、创业培训合格证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学校出具的毕业生证明、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3.培训项目学员申请表;4.创业学员培训登记表;5.学员学习心得;6.培训班评估表;7.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8.创业培训合格证;9.创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若创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的,还应附代为申请协议);10.创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办理流程

  创业培训机构持相关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经人社局、财政局审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在30个工作日内向培训人员或培训机构、企业拨付培训资金。

  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吉林市就业服务局0432-62047513

 八, 脱贫人口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吉林市2025年

  脱贫人口灵活就业有哪些政策?

  答: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灵活就业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乡村公益性岗位有哪些政策?

  答:开发农村保洁保绿、治安协管、道路维护等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并给予一定数额的岗位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且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签订劳务协议,每次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

  脱贫人口自主创业有哪些政策?

  答:对2018年1月1日起,首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自工商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5000元初创企业补贴。对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最高可申请额度为20万元,合伙创业单笔最高为22万元,合计最高不超过220万元;按要求吸纳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达到规定比例的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脱贫人口求职创业有哪些政策?

  答:对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有组织输出,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脱贫人口职业培训有哪些政策?

  答:按照实际发生课时给予培训补贴,在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30元的生活费补贴(不含交通费补贴),每年最多不超过500元。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开展脱贫人口劳务输出的有哪些政策?

  答: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年度组织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有组织输出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内(含10人)、协助其与用人单位签订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10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补助2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8万元。

  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生产经营主体有哪些政策?

  答:鼓励各类用人单位优先招用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对各类用人单位2020年1月1日以后吸纳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年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且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每吸纳1名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6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

  说明:关于吉林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详细清单及咨询电话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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