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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社保办事指南:失业保险金申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7-16  作者:任登秀  浏览次数:9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潮州市社保办事指南:失业保险金申领

潮州市社保办事指南:失业保险金申领

事项简述: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经本人提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按规定发放待遇

  办理材料:

  1. 现场办理:

(1)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

(3)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线上申请:

(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

(2)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办理方式:

  1. 现场;

  2. 2.网站;

  3. 3.手机APP;

  4. 4.小程序

  5.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6. 结果送达:

    1.现场办理:办结后出具《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

  2.线上申请:线上即时反馈结果

  收费以及标准:

  免费办事时间:

  1. 现场办理:工作日工作时间;

  2.线上申请:全天

  办理机构及地点:

  1. 现场办理:各级社保经办机构

  2.网上办理:

(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失业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2)广东政务服务网(潮州市)“个人服务”-“社保”—“失业保险金申领”

  3.小程序、手机APP办理:(1)粤省事“社保”—“失业”—“失业金待遇申领”,(2)“掌上12333”APP“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咨询查询途径:

  1. 现场

  2.电话咨询:潮安区社保局:0768-5888860,饶平县社保局:0768-7801753,湘桥区社保局:0768-2204964,潮州市社保局:0768-2393259,监督投诉渠道:12345

  失业保险金待遇领取需知

  一、失业保险金待遇申领经审批通过后的次月15日左右发放至本人的社会保障卡(申请时必须填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间须按月进行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操作方式:粤省事-社保-失业-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按月)。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间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为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无需自己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免重复参保缴费。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间可以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式缴纳养老保险(自行登录微信小程序-“粤税通”办理)。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应在当月主动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按政策退回不符合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待遇(联系电话:市社保局2393259、饶平社保局7801753、潮安社保局5888860、湘桥社保局2204964):

  1、有创办个体工商户、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申领时已创办的不符合享受待遇);

  2、重新就业的;

  3、应征服役的;

  4、移居境外的;

  5、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六、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并符合人社部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说明:关于潮州市社保办事指南之失业保险金申领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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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失业保险金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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