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天峨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天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部署要求,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改革落地见效,规范招生行为,优化服务流程,保障教育公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均衡教育的需求,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天峨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报名资格
(一)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七年级。2025年小学毕业学生。
(三)多孩家庭。符合招生政策的多孩家庭,其家长(监护人)可申请子女同校就读。各学校在审核材料时,须优先受理此类申请。此类学生不纳入学位不足统筹调配范围。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2025年,天峨县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实行“线上+线下”双轨报名机制,家长可选择“线上”或者“线下”其中一种方式报名,不得重复申报。线上(网上):通过移动端“智桂通”APP或电脑端“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报名;线下(现场):持户口簿、房产证明等原件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5年7月1日至7月9日(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不能进行线上报名操作)。天峨县城区中小学要在校园设“报名咨询服务窗口”,安排专人为家长网上报名提供咨询和信息填报指导,服务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2.现场报名。2025年7月12日、1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按照招生范围划分,持户口簿、房产证明等原件材料到片区学校现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要求
(一)片区户籍生户口簿。
(二)片区非户籍生
1.政策生。户口簿,相关证明材料。
2.房产。①持证房: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②政策性保障性住房:户口簿、相关证明材料;③实购无证房:户口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银行转账交付房款记录;④自建无房产证房(要求学校现场核验,需线下报名):户口簿、房屋图片、建设许可证、建房相关费用佐证材料。
3.工作单位。①在职在编人员:户口簿、单位编制证明;②借调、抽调人员:户口簿、单位证明;③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户口簿、单位证明、2025年1月至6月工资单。
4.经商。户口簿,提供纳税证明、营业执照(①营业执照需实体店正常经营执照,且注册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②营业执照只作为登记人子女入学条件,不作为合伙人、店员子女入学依据;③临时摊点和市场菜摊营业执照不作为入学依据。)。
5.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仅指外县户籍)。户口簿,居住证、父母(至少其中一方)在天峨县城务工就业证明材料(包含符合规定的劳动合同、2025年1月至6月银行工资流水)。
6.租房或务工(本县户籍)。持户口簿、租房合同(合同日期:2025年2月28日前)、2025年3至8月缴纳水电费记录或务工合同、工资转账流水记录等材料现场报名。小学在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就近报名,初中在长安中学报名。
四、招生范围划分
(一)小学招生范围
1.天峨县乡镇小学:乡村小学招收所属范围及附近乡镇、村屯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2.天峨县长安小学:主要招收长安家园易地安置点住户(含辖区企业务工人员子女)及周边库区移民点、乡镇村屯的适龄儿童。
3.天峨县城区小学:根据《天峨县教育局关于重新划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的通知》(峨教字〔2020〕16号)及区、市招生政策要求,面向本校服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包括具有片区户籍、房产,父母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商人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以及随外出务工父母返乡回流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招生范围
1.天峨中学:面向实验小学、第二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等4所学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包括具有城区户籍、房产,父母系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经商人员,以及随外出务工父母返乡回流的学生。若招生计划未满额,由学校通过公证监督、家长参与的摇号方式补录以上4所学校线上或线下报名未录取的学生。
2.民族中学:①六排镇各小学毕业生;②第三小学、第六小学2所学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含具有城区户籍、房产,父母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经商人员,以及随外出务工父母返乡回流的学生)。若招生计划未满额,由学校通过公证监督、家长参与的摇号方式补录以上2所学校线上或线下报名未录取的学生。此外,民族中学可设立一个民族班,班额不超过50人。民族班仅限招收本校已录取的来自第三小学、第六小学、六排镇各小学且具有农村户口的少数民族毕业生。严禁以民族班名义进行跨区域招生、提前招生、“掐尖”招生,不得以民族班名义设立重点班。
3.长安中学:面向长安小学和岜暮、八腊、纳直、下老、坡结等5个乡镇招收小学毕业生(含辖区企业务工人员子女)和对应乡镇户籍随父母外出务工回流的小学毕业生,及参与天峨中学、民族中学摇号未被录取的非城区户籍毕业生。
4.向阳中学:主要招收向阳镇辖区范围所有小学毕业生,以及随父母外出务工回流的小学毕业生(含辖区企业务工人员子女);可接收下老乡辖区及回流人员小学毕业生。
5.更新中学:主要招收更新乡辖区范围所有小学毕业生,以及随父母外出务工回流的小学毕业生(含辖区企业务工人员子女);可接收纳直乡辖区及回流人员小学毕业生。
6.三堡中学:招收三堡乡辖区范围所有小学毕业生,以及随父母外出务工回流的该乡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五、审核与录取流程
(一)学校审核。学校负责报名信息、材料的初审及复审,向家长反馈修改或完善报名信息、材料。审核发现材料有误或缺漏时,学校通过系统退回给家长补齐补正或退回重办,且须电话告知家长,避免家长漏报。学校完成全部线上、线下报名信息及材料审核后,才可报县教育局复核。
(二)教育局复核。天峨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学校上报的报名信息及材料进行复核。
(三)补录机制。天峨中学、民族中学空余学位摇号补录,须制定摇号补录方案并报县教育局审核,摇号工作需全程公开透明,录取结果当场公布,及时将录取学生信息汇总导入到系统中,并提交学校审核。
五、审核与录取流程
(一)学校审核。学校负责报名信息、材料的初审及复审,向家长反馈修改或完善报名信息、材料。审核发现材料有误或缺漏时,学校通过系统退回给家长补齐补正或退回重办,且须电话告知家长,避免家长漏报。学校完成全部线上、线下报名信息及材料审核后,才可报县教育局复核。
(二)教育局复核。天峨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学校上报的报名信息及材料进行复核。
(三)补录机制。天峨中学、民族中学空余学位摇号补录,须制定摇号补录方案并报县教育局审核,摇号工作需全程公开透明,录取结果当场公布,及时将录取学生信息汇总导入到系统中,并提交学校审核。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认真落实消除大班额管理要求,起始年级原则上按标准编班(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学位需求大的学校可适当放宽,但小学不得超过50人、初中不得超过55人。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需适度调整的,须经县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执行。各乡镇已设立中心幼儿园,其中心小学不得附设幼儿班;城区小学在无富余教育资源的情况下亦不得开设附设幼儿班。服务片区内生源过多的学校,超量生源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分配到生源较少的学校就读。
(二)严明招生工作纪律。各学校须严格执行“十项严禁”规定,全面落实招生政策、时间、程序“三统一”要求,严禁擅自接收片区外学生(违者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严禁任何形式的跨区域宣传争抢生源和招收择校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费用,禁止通过预登记、留存信息、组织考试或宣传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在报名注册环节组织面谈及掐尖选拔,不得以特长生名义违规招生。经审批录取的学生须到指定学校就读,其他学校不得擅自接收。同时强化信息安全管理,严禁泄露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天峨县教育局将招生工作纳入督学重点督导范围,对扰乱招生秩序行为严肃追责。招生咨询电话:0778-7827617(教育股),违规举报电话:0778-7822617。
(三)严格落实均衡编班。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编班过程应邀请家长、社区代表等参加,接受各方监督。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区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育教学。
(四)强化招生工作职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各学校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深刻认识招生工作对保障教育公平、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严格贯彻执行天峨县招生政策法规。各责任单位须精准把握招生政策要点,规范工作流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实施。要建立健全招生工作责任制,将招生各环节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政策执行零偏差、服务群众零距离。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敷衍塞责导致招生秩序混乱的学校及个人,将依法依规移交县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规范性和公信力,全力营造公平有序的教育生态。
(五)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籍”制度,新生入学后须及时完成学籍信息采集、汇总、校验与上报,并于2025年10月20日前全部完成新生电子学籍注册,严禁重复建籍、虚假建档及为未在校生建档,杜绝“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在新生学籍注册和初中录取过程中,凡发现重复学籍或留级嫌疑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退回原校原年级就读。转学、休学等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各环节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坚持“籍随人走”原则,任何学校不得接收借读生。外出务工回流的本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转回辖区初始年级就读的,须在报名期内持户籍或房产证明至对应片区学校登记;申请转入城区学校非初始年级的,需满足城区户籍或监护人城区实际住房条件之一,符合条件者持材料至片区学校申请(学位不足时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转学申请。
(六)切实做好“政策生”招生工作。
(七)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系统开展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情况排查,建立动态监测台账并精准实施劝返复学及教育安置。要重点关注“小升初”关键环节,建立学段衔接机制,严防小学毕业生升学空档期辍学。天峨县教育局将联合多部门强化执法监管,重点整治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名义违规开展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义务教育责任,导致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且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针对易地搬迁安置家庭,要建立教育保障专项机制,优先就近安排搬迁学生至片区学校就读,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零障碍。
(八)做好群众来电来访的解释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沟通工作,加强思想疏导和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对群众来电来访诉求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坚决杜绝相互推诿、敷衍塞责以及随意上交矛盾、转移责任等现象,有效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避免因工作不当引发社会矛盾。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立足基层妥善解决问题,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稳定,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九)严把材料审核关。各学校严格落实招生审核制度,优先保障辖区内原居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权益。须对家长提交的入学证明材料开展全面核查,除核验户口簿及户主身份信息外,重点加强对房产证明(含实际居住的无证房产)、营业执照、租赁备案证明等关键材料的真实性审查,建立存疑材料必查机制,对存疑或佐证不足的材料须进行实地核查验证。经查实存在材料造假行为的,一律按择校行为处理,相关学校有权拒绝接收,其入学事宜由县教育局统筹协调至指定学校或安排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十)加强招生宣传。天峨县各学校要通过校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社区公告栏等渠道公开招生政策及操作指南,重点解读房产、居住证、工作证明等材料要求。组织幼儿园大班(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的家长及小学六年级毕业班的家长进行线上报名培训,培训覆盖城区、乡镇及行政村三类区域家长。开通双线咨询通道(电话+现场),优先协助特殊群体完成报名,确保政策透明、程序规范。
(天峨县教育局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