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手机版  | 客服QQ:5967839  |  新加信息  |  更新信息  |  帮助中心  | 
当前位置: 首页 » 黄页资讯 » 综合信息黄页 » 正文

黔南州医疗保障指南(州本级)之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6-24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2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黔南州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州本级)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黔南州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州本级)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殊病病种待遇认定。

  二、服务对象

  需进行门诊特殊病病种待遇认定的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1. 现场办理:都匀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政务大厅一楼B区1—6号综合窗口。

  2.网上办理:可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黔南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申请办理。

  四、办理流程

  1.线下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提供申办病种所需办理材料,在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申请认定,材料齐全且符合申办条件的,即时办结。

(2)参保人员提供申办病种所需办理材料,在州内门诊慢特病定点认定医疗机构申请认定,材料齐全且符合申办条件的,即时办结。

  2.线上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注册登录“贵州医保App”,上传申办病种所需办理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申办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申办材料

  1.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3.病历资料或检查材料。

  备注:

  1、因黔南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患者选定的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院缺药,需要缺药外购的,可在就医医院填写《黔南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缺药外购申请表》。

  2、病历资料或检查材料是指:①办理门诊特殊病需要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盖章确认的诊断证明(指疾病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及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规范中规定所申报的门诊特殊疾病资格认定所需材料。②办理“两病”用药资格需要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盖章确认的疾病诊断;申报高血压(包括I级高血压中的高危和很高危、Ⅱ级高血压、Ⅲ级高血压)需提供2年内血压监测报告单或原发性高血压病史记录;申报糖尿病(包括I型、II型糖尿病)需提供2年内血糖监测报告单。以上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

  六、办理时限

  1. 线上办理:不超过10个工作日,会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2.线下办理:即时办结。

  七、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54—8222663,8253446;监督电话:0854—8251135。


  提示:关于黔南州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州本级)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的信息仅供参考。


打赏
 
 
[ 黄页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黄页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