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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医保经办服务指南(州本级)之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6-24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2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黔南州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州本级)之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黔南州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州本级)之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一、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二、服务对象

医疗机构。

三、办理方式

  1. 现场办理:都匀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政务大厅一楼B区1—6号综合窗口。

2.线上办理:可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黔南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申请办理。

四、办理流程

  1. 医药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审核评估:医保经办机构或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通过审核书面材料和实地察看等方式,对申报的医药机构进行评估;

3.协商谈判:由医保经办机构与拟新增的协议管理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主要内容包括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基金支付方式、审核结算办法、违约情形和责任、协议时效及争议处理等;

4.结果公示:评估结果在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公示7个工作日;

5.协议签订:医保经办机构与新增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向社会公布新增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五、申办材料

  1. 《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申请表》

2.医疗机构营业执照(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第一注册地在该医疗机构的医师。

4.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5.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资料。

6.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7.实际在职在岗职工花名册,包括姓名、执业资格等内容。

8.近三个月经济状况统计及会计报表。

9.营业服务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场地平面图(标准面积、功能分区等)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以上办理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66个工作日。

七、黔南州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州本级)之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54—8222663,8253446;监督电话:0854—8251135。




说明:关于黔南州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州本级)之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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