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手机版  | 客服QQ:5967839  |  新加信息  |  更新信息  |  帮助中心  | 
当前位置: 首页 » 黄页资讯 » 综合信息黄页 » 正文

黔南州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州本级)之职工参保登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6-23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18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黔南州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州本级)之职工参保登记

黔南州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州本级)之职工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

  三、办理方式

  1. 现场办理:都匀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政务大厅一楼B区1—6号综合窗口。

  2.网上办理:在“贵州省医疗保障服务平台(医保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或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黔南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申请办理。

  四、办理流程

  1. 单位向医疗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五、申办材料

  1.在职职工: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②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灵活就业人员:①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备注:1.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④在职转退休的,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

  3.个人出现规定的停止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形后,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医保经办机构;

  4.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下同)

  5.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下同)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黔南州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州本级)之职工参保登记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54—8222663,8253446;监督电话:0854—8251135。


  说明:关于黔南州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州本级)之职工参保登记的信息仅供参考。



打赏
 
关键词: 职工参保登记
 
[ 黄页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黄页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