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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之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6-05  作者:任登秀  浏览次数:4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屏山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之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屏山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5年版)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二、服务对象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符合认定条件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市、县(区)经办机构窗口通办、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四、办理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3.病历资料。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 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

  七、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窗口办理的可向经办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网上办理的可通过网上办理渠道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还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现场评价,线上办理的通过线上进行评价。

  九、备注

  1. 病历资料包括所认定病种的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检验检查报告。

  2.如您不确定所前往的定点医疗机构是否符合认定条件,可拨打医保咨询电话查询。

  办理地点:屏山县医疗保障局(屏山镇忠孝街4号二楼)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屏山县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咨询电话:0831-5720707


  说明:关于屏山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之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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