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
为进一步调动人民群众支持、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积极性,鼓励公众举报乱捕滥食、乱挖滥采、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线索,佳木斯市林草局建立了野生动植物保护举报奖励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凡发现以下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请立即举报:
(一)非法猎捕、杀害陆生野生动物的;
(二)非法养殖或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的;
(三)非法出售、收购、运输、寄递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四)非法采集、收购、运输、加工、出售、毁坏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
二、举报奖励程序
举报奖励部门应在查证属实、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刑事判决后30个工作日内,告知符合本奖励办法规定的举报人是否接受奖励及接受奖励程序。
三、严格保密与权益保障
举报人信息实行专人管理,严禁泄露;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举报人需对内容真实性负责,虚假举报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呼吁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踊跃投身到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中来,主动发现并提供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线索,共同筑牢守护生态家园的坚固防线。让我们即刻携手行动,以点滴努力,为候鸟顺利迁徙、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注入磅礴力量!
五、举报电话
佳木斯市林业和草原局:0454-8784148;富锦市林业和草原局:0454-6152311;同江市林业和草原局:0454-2933136;桦南县林业和草原局:0454-6222752;汤原县林业和草原局:0454-7652351;桦川林业和草原局:0454-3820119;抚远市林业和草原局:0454-2170559;郊区林业和草原局:0454-6045119;建三江管委会农业水务局:0454-5791044
说明:关于佳木斯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