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安全有效供水,确保供水管线运行安全,昌邑市水务集团鼓励广大用户和社会各界参与打击违法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行为,维护供用水秩序。凡向昌邑市水务集团举报且经查属实的用户,经查证核实后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举报范围
1、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盗水的;
2、非火警擅自启用消火栓和无表防火装置盗水的;
3、绕越公共供水企业结算用水计量装置盗水的;
4、用其他方法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
举报方式
1、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通过举报电话、电子邮件、影像资料、信函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
2、举报盗水的,需详细提供盗水者名称、盗水地点、盗水方式、盗水规律等情况;
3、举报违章用水的,需提供违章用户的名称、详细地址及违章行为等情况。
电话举报方式:0536—7220666
举报地址:昌邑市平安街2059号 昌邑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奖励标准
1、举报偷水行为经我集团查证核实,按有效追缴水费或挽回经济损失金额的10%给予奖励;
2、举报偷水行为按有效追缴水费或挽回经济损失比例奖励金额低于200元的,按照200元给予奖励。
3、举报问题经查证属实并被确认为第一举报人的(以客服系统自动记录的举报电话打入时间和邮箱举报登记时间为准)可获得奖励。我集团对举报者严格保密,结案后,在五日内给予举报人奖励。
4、本奖励条例解释权归市昌邑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