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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卢氏县商品住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1-14  作者:小菲  浏览次数:0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关于卢氏县商品住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

关于卢氏县商品住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

  为进一步激活房地产市场活力,减轻购房人负担,增强人民幸福感、获得感,根据《三门峡市进一步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三政办〔2023〕31号)有关规定,现将卢氏县城区商品住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在卢氏县城区内购买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下同)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

  二、补贴标准

  凡在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商品住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缴纳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以契税实际缴纳日期为准)。2025年10月31日(含)之前及2026年1月1日(含)之后缴纳的,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三、缴纳方式、办理地点和所需资料

(一)缴纳方式现场缴纳(仅限工作日办理)。携带所需缴纳契税资料,本人或代理人前往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缴纳,缴纳契税按照税务部门要求正常办理。纳税人可通过云闪付、银联卡、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缴纳。

(二)现行契税缴纳政策;

(三)现场办理所需资料

  纳税人未婚: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等原件与复印件;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已婚:夫妻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等原件与复印件;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离异: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丧偶: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本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家庭成员(指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房屋套次查询证明是指住建局开具的《合同备案信息查阅证明》、自然资源局开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阅证明》,家庭所有成员都要开具,且必须提供原件(县政务服务中心可自助查询)。

(四)特别提醒

  1. 现场缴纳契税,以上所需资料由工作人员审核原件,需留存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若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现场缴纳契税和网上缴纳契税,均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正式发票为依据,预收款发票或不征税发票不能作为缴纳契税的依据。

  四、补贴资金发放

  1.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填写《卢氏县商品住房契税缴纳补贴申领单》,并提交到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设立的“契税补贴”窗口。需身份证、接收补贴银行卡、契税完税证复印件,并填报接收补贴的相关信息。

  2.县住建局接收到纳税人提交的补贴资料后,确认手续齐全并审核无误,及时编制契税补贴发放名册并提交县财政,县财政部门及时将财政补贴发放到纳税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卢氏县商品住房契税缴纳补贴咨询电话:

  卢氏县契税征收咨询电话: 7874558,卢氏县财政补贴发放咨询电话: 7862201  7862101,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225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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