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年度宝鸡市凤翔区采暖收费及业务办理的通告
您好!供热公司2025-2026供热年度采暖收费工作已正式启动,为保证今冬正常供热,向您提供优质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供热收费
1、收费标准根据《凤发改发〔2021〕75号》文件规定执行。
①居民类:居民类用户终端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平方米20元。
②非居民类:非居民类用户终端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平方米28元。
③低保户:低保户终端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平方米16元。
2、交费时间:8月1日至11月15日。
3、交费方式
①互联网+直交用户 通过手机搜索“宝鸡雍城供热”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生活缴费”模块,长安银行等方式进行交费。
②非互联网+直交用户 在小区管理单位或业委会代表处统一交费。
③低保户 低保户应持当年审核有效《低保证》原件、低保户户主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原件、本年度近三个月《低保金领取存折》支取记录原件,前往供热公司服务大厅办理减免手续后再缴费。
停热、复热及低保减免业务
1、办理时间申请停热、复热及低保减免业务,应在当年8月1日至9月30日前提出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2、办理方式所有用户均可通过“宝鸡雍城供热”微信公众号或到供热公司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停、复热业务。每年9月30日前线上申请办理停、复热业务的用户,热力公司免费上门拆、装;9月30日至11月5日线下申请办理停、复热业务的用户,在小区换热站注水试压前,按照热力公司停、复热规范标准自行拆、装,经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每年11月5日后,全区供热系统开始运行调试,停、复热业务原则上停止办理。
供用热合同
1、行政、企事业单位非居民类用户于10月15日前到供热公司客户服务部签订《供用热合同》,同时开具热费发票。
2、小区(家属院)居民类由小区管理单位或业委会代表于10月15日前到供热公司客户服务部签订《供用热合同》,合同签订后及时公示,双方应共同遵守、积极配合。
3、在限定时间内未签订《供用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用热需求的权利,供热运行总量计划将不予考虑。
办理地址:凤翔区凤舞路西段(供热公司服务大厅)咨询电话: 0917-7219294, 0917-7213721
说明:关于2025-2026年度宝鸡市凤翔区采暖收费及业务办理的信息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