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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源汇区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指南和医保经办网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1-10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0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漯河市源汇区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指南和医保经办网点

漯河市源汇区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守护全家健康的"安全网",是减轻医疗负担、防范因病致贫的重要民生保障。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全面启动,为确保您和家人及时享受医保待遇,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医保缴费标准

  2026年度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700元(较去年提高30元)。

  2,医保缴费期限

  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全省统一为:2025年9月29日至12月31日。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参保缴费范围

漯河市源汇区辖区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居民;驻区各类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生;辖区各级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学校学生;未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其他人员;非源汇区户籍人员参保缴费不受户籍限制。

  4,参保奖励机制

  (1).连续参保激励:对于连续参保满一定年限的居民,国家将给予额外的医保待遇。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从第4年起,每连续参保1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8万元。 

( 2).零报销激励:对于当年未使用医保基金进行报销的参保群众,即没有使用过包括门诊、住院在内的所有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报销,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8万元。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前期积累的连续参保激励大病保险额度继续保留。

  5,参保约束机制

(1),固定待遇等待期:对于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居民,国家将设置参保后的待遇等待期。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2).变动待遇等待期: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待遇等待期。

(3).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参保人可以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的费用可以减少1个月的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待遇等待期间,居民将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因此,为维护个人医保权益,建议每个人都积极按时参保缴费。

  6,参保信息登记维护

  已参保居民核对缴费地址是“漯河市源汇区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医疗)”,确认缴费年份2026年后,可直接进行缴费。

  参保缴费时务必核准缴费地址为“漯河市源汇区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医疗)”,发现参保地址错误的,可联系漯河市源汇区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网点进行修改。漯河市源汇区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网点信息表如下:

  温馨提示:

  2025年度的医保缴费渠道没有关闭,系统默认选择2026年度医保,缴纳2025年度医保费的居民请注意选择缴费年份。缴费人可以通过自助缴费渠道或者税务大厅查询,确认是否缴费成功!

  7,居民医保缴费渠道

(一)线下缴费

(1).大中专学生原则上通过学校集中缴费。(2).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参保地办税服务厅缴费。

(二)线上缴费

(1),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加关注,点击“微服务”-“社保费缴纳”,进入河南税务微信小程序,实名登录后,选择“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办理缴费。

(2).通过“支付宝”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河南税务”,进入河南税务小程序,选择 “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3).通过“豫事办”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豫事办”,点击“社保缴费”,完成认证后,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4).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缴费。安卓手机应用市场或苹果商城搜索“电子税务局”APP下载并登录后,找到“办税”模块“社保业务”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5).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缴费。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首页中“热门服务”-“社保费业务”-“费款缴纳”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 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2025年10月16日起,可以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电子税务局”APP中的“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模块,为符合政策规定的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

(一)门诊待遇政策

  1.门诊统筹待遇:自2024年1月1日起,将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定点范围由基层医疗机构扩展至全市县、市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县、市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每次50元。在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在县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在市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40%,年度支付限额为400元。

  2.“两病”保障待遇:纳入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报销比例60%,月支付限额40元。

  3.门诊重症慢病待遇:门诊重症慢病共15个病种(可申请一种),报销比例65%。

  4.门诊特定药品使用待遇:谈判药品300多种定为门特药品(动态调整),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比例80%。

  5.重特大疾病门诊待遇: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35种,不设起付线,门诊病种中终末期肾病报销比例是85%,其他门诊病种报销比例是80%。

(二)住院待遇政策

  1. 住院统筹待遇: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分段报销,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70%左右,年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2.重特大疾病住院待遇:重特大疾病医保住院病种33种,不设起付线,在限价标准内的医疗费用,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80%、70%、65%。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定额支付标准调整为自然分娩1000元,剖宫产2000元。

(三)大病保险待遇年度内合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累计自付超过1.1万元部分,由大病保险按比例分段报销,1.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6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70%,封顶线40万元。(大病保险不再单独缴费,缴过居民医保后直接获得保障,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可报55万元)

(四)医疗救助待遇政策  经区民政和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待遇政策。

  1. 住院医疗救助政策:根据困难群众的类型设置有不同起付线,报销比例不低于65%。

  2.门诊医疗救助政策:终末期肾病、血友病、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Ⅰ型糖尿病、耐多药肺结核、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重症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9类病种门诊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按照类别分别给与50%、30%救助。医疗救助限额按照类别分别为3万元、1万元。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4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0%的倾斜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1万元。

(五)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异地就医“先备案、持码(卡)就医”,参保对象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及河南医保平台进行线上备案,也可以就近选择到源汇区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乡镇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站进行线下备案,然后持医保电子凭证或医保卡就医,可实现跨省、跨地区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六)新生儿参保待遇政策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后,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在出生之日起90天后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从缴费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的相应医保待遇。

  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经开始了,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及早参保缴费,为自己及家人带来一份安心和保障,400元的投入,守护的是一整年的健康安心。医保政策的持续完善,离不开每一位居民的参与和支持,莫因一时疏忽错失保障。

  说明:关于漯河市源汇区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指南和医保经办网点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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