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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介绍和业务咨询电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1-06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0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潢川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介绍和业务咨询电话

潢川县广大城乡居民: 现就我县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在我市统筹区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所有城乡居民均需参加居民医保,包括以下人员: (一)农村居民。(二)城镇非从业居民。(三)各类全日制学生,学龄前儿童。(四)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一)集中缴费期: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待遇享受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新生儿出生后90天(含)内须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为自出生之日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2025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10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0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含大病保险)。

四、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

因难群众在其困难身份认定地参加居民医保的,可享受资助参保免申即享。对特困人员、孤儿实行免征代缴(个人不缴费,政府全额资助400元),对低保人员、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实行(定额资助90元),具有多重身份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资助。

五、缴费方式

为方便缴费人缴费,税务部门作为征收机关,提供了线上线下多元化缴费渠道。缴费人可根据个人需要,自主选择渠道,为个人或家人缴费。

(一)线上缴费。缴费人可以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及“支付宝”“豫事办”“河南税务APP”“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方式进行缴费。

(二)线下缴费

1.缴费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的集中代办点通过河南税务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理缴费。2.偏好银行缴费的缴费人也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有代收资质的12家商业银行网点(中银、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中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郑州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或通过银联(云闪付、全民付等)办理个人缴费。3.缴费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办税服务厅缴费。4.大中专学生原则上通过学校集中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三)新参保办理。

新参保居民须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或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后完成缴费。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河南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本省范围内参保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居民医保费。代缴人可以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一“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模块进行缴费,享受参保资助的人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能代缴。

六、注意事项

(一)缴费时请务必核实参保地是否正确,若发现与当前参保地不符,请到当前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参保登记信息确认后再办理缴费,以免因信息有误影响待遇享受。如外地有参保记录需要先将外地参保记录暂停或者注销后办理潢川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二)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允许重复参加居民医保。

(三)缴费人通过手机自助缴费成功的截图、在各代征银行缴费留存的小票、办税服务厅开具的缴费证明及缴费留存的POS机小票均可作为缴费凭证留存。

(四)2025年12月31日前受理已经缴纳2026年度医保费但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退费申请,2026年1月1日后待遇享受期内不再受理退费申请。

七,潢川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咨询电话

潢川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咨询电话:12366(税务局),潢川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咨询电话:03763120060(医保局)                                   

(潢川县医疗保障局和潢川县税务局)

说明:关于潢川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介绍和业务咨询电话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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