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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指南和业务咨询电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0-18  作者:小菲  浏览次数:9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镇巴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指南和业务咨询电话

镇巴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指南和业务咨询电话

  一、参保缴费对象

     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外地户籍中小学、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鼓励大学生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落实参保相关政策。

  二、参保缴费标准

  2025年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110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700元,与2024年相比提高30元。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400元,与2024年相比缴费标准未变.

  三、纳入绿色通道的特殊人员缴费标准

    退出现役当年及其未就业配偶和子女,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儿童、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失联人员、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低收入人口、相关部门下一年度新认定的低收入人口等,集中缴费期后可通过绿色通道,按照我省2025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400元缴纳。

  四、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

  集中缴费期: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25日

  1. 一般人员参保缴费:①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且符合连续参保条件的一般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②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但未连续参保的一般参保人员,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③在集中缴费期以外时间参保的一般人员,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均不能报销.

  2.特殊人员参保缴费:

(1)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连续参加基本医保两年及以上在职工和居民医保切换参保关系,其职工医保断缴3个月以内的,完成居民医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缴费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再次变更日;超过3个月再缴纳居民医保的,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2)新生儿①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当年医保费用,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在出生90天后按当年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当年12月31日。②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如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如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保费用,按一般人员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③新生儿出生后死亡的,且监护人在其出生之日起90天内为其参保缴费的,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予以报销。

(3)大学生

①当年已入学大学生及新入学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参保缴费后,如符合连续参保要求的,自缴费完成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如不符合连续参保要求的,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②参保年度内应届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在陕西省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到当年12月31日。毕业后参加职工医保或迁出陕西省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缴费方式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微信(服务-城市服务-社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社保缴纳)、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陕西社保缴费功能)、银联“云闪付”(社保缴费)等渠道进行缴费。还可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缴纳近亲属居民医保费或“医保钱包”等方式缴纳。

   六,镇巴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业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医保部门):0916-6719036,缴费咨询电话(税务部门):0916-6739386  

  说明:关于镇巴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指南和业务咨询电话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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