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医保长期异地居住备案手续如何办理啦?
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的人员分类
长期异地居住备案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分别指退休后在市外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在市外长期居住未迁户籍的参保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市外长期工作的参保人员。
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所需材料
答: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除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具有其一即可) 外,还需提交下列任一材料:1.异地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2.异地有效居住证;3.单位派出凭证或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与参保地工作单位签订),任选其一。(仅限滨海县内参保在职职工且派出时限不低于6个月)注:社区居住证明或房产证等证件均不可以作为办理材料。
长期异地居住备案有效期
1.提交异地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办理的,属于参保退休人员,备案长期有效;其他人员备案有效期为1年。2.提交居住地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备案有效期与居住证有效期一致;居住证未注明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居住地户籍机关认定居住证有效的证明材料,备案有效期为1年。3.凡在滨海县参加职工医保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到异地工作的,提交单位派出凭证或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与参保地工作单位签订)办理的,备案有效期与证明材料期限一致;未注明外派期限的,备案有效期为1年。
备案渠道
1.网上办理
①2025年3月31日前已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且有效期超过一年的,在备案终止前关注“盐城医保”或“滨海县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异地就医材料填报”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完成延续备案申请。延续备案路径为:搜索并关注“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服务--便民服务--我要办--异地就医材料填报或搜索并关注“滨海县医保”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网上经办--我要办--异地就医材料填报。②新备案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可由以下渠道进行申请。即通过“江苏医保云”APP、“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适用于跨省备案)等线上备案渠道,按提示上传有效身份证件、长期异地居住材料自助提交备案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
2.窗口办理。若您不方便进行线上办理,可以本人或委托亲友前往县、镇两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提交相关材料,由工作人员协助您完成备案手续。
友情提示
按照省、市要求,凡滨海县2025年3月31日前申请的长期异地居住备案且有效期超过一年的,我们将通过短信提醒陆续终止其异地备案待遇。为保证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待遇不受影响,请广大参保人员抓紧在长期异地居住备案待遇终止前凭有效身份证件、长期异地居住材料申请延续备案。
滨海县医保咨询电话0515-69033346、0515-84223359、0515-84235013、0515-84235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