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保补贴政策及办理指南
一、政策内容
1、申领对象:为2025年1月11日后(含1月11日)生育一孩,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生育二孩、三孩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2、补贴标准: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单位缴纳部分的50%给予补贴,三孩按照80%给予补贴。
3、补贴期限:补贴月份从生育一孩、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补贴一次性发放。
二、申领方式
1、办理材料:①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②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③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或三孩的生育登记证明原件;④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或三孩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①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②点击“单位办事”,选择“就业创业”,点击“就业补贴”模块中“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保补贴申请”,点击“申报”进入页面;③完善页面相关信息,点击“确认提交”;④待后台受理审核后反馈。
(2)线下办理。单位参保地人社或政务服务大厅。
三、办理地址和咨询电话
阜宁县:阜宁县上海路158号县人社局5楼510室。咨询电话:0515-87386504。
说明:关于阜宁县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保补贴政策及办理指南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