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我们讲了工伤认定的条件,这一期我们来学习一下工伤认定的其他注意事项:
一、工伤认定由谁来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包括以下三类:
1.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此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报义务。申报时间限定为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日内。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在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会组织: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群众组织,有责任帮助受伤害职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在实际操作中,通常是由用人单位首先进行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履行此义务,则由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接手申请事宜。
二、工伤认定什么时候申请?
1.用人单位申请:职工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遇特殊情况,经该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2.职工/近亲属/工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30日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
3.特殊注意事项: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职工所在单位原则上应自职工死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
三、工伤认定向哪个部门申请?
常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下列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常州市天宁区、钟楼区、经开区、新北区、武进区、金坛区、溧阳市范围内的央、省市属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常州市天宁区、钟楼区、经开区、新北区、武进区、金坛区、溧阳市范围内的驻常部队所属单位(仅涉非现役人员);其他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用人单位。天宁区、钟楼区、经开区、新北区、武进区、金坛区、溧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负责辖区内下列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按照住所地原则,管辖除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用人单位,在各辖区内从事建筑装饰、市政、交通运输、水利等建设项目施工,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装饰施工企业。
常州市全市工伤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和地址:
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常州市锦绣路2号1号楼C区10-14号窗口,86815603)
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中吴大道1287号天宁区人力资源市场201室,86903992)
常州市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钟楼区玉龙南路168号综合治理中心一楼服务大厅,88891156)
常州市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潞城街道东城路98号常州市经济开发区社会服务保障中心三楼劳动关系和监察科,88370037)
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10号新桥商务大楼5楼服务大厅,88516983)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武进区武南路518号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03室,86310840)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150号金坛区人社局504室,82821481)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溧阳市琴园路8号溧阳市人社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87269675)
说明:关于常州市人社政策介绍工伤认定其他注意事项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