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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指南和社保业务咨询电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9-11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3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台州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指南和社保业务咨询电话

台州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指南和社保业务咨询电话

  为了保障广大待遇领取人员权益,化解社保基金风险隐患,根据相关规定,待遇领取人员每12个月需要进行一次认证。近期,台州各社保经办机构已陆续发送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提醒短信。

  01,认证范围及对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领取人员、定期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代发待遇领取人员、精减退职待遇领取人员等。

  02,认证有效期自上次认证通过日起12个月。

(一)新增待遇领取人员:以首次发放待遇时点作为其资格认证的起始时间。例如:您退休时间为2025年8月,您的认证有效期往后递延12个月,您最迟需要在2026年8月进行认证。

(二)其他待遇领取人员:以最新通过认证时点作为其资格认证的起始时间。例如:您最近一次通过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时间为2025年8月,您的认证有效期往后递延12个月,您最迟需要在2026年8月进行认证。

  认证方式为方便广大待遇领取人员,前期已经通过人社、司法、民政、卫生健康、医保、法院等部门共享数据,进行生存状态比对,生成认证结果。大部分待遇领取人员已完成“无感认证”。

  对部分未获取到共享数据的人员,已经进行短信或电话告知,此类人员需进行自助认证。

(一)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需及时向退休所在单位报备,或进行线上自助认证。

(二)其他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线上自助认证方式完成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三)特殊人群不会进行线上自助认证或存在特殊情况的待遇领取人员可线下至社保经办机构、村(社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线上自助认证方式:

①进入“浙里办”APP,搜索“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②选择“本人认证”或“帮助他人认证”即可完成线上自助认证,无需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备注:“帮助他人认证”需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并进行人脸识别。)

  注意事项:

  待遇领取人员未按规定完成认证的,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待遇,待完成认证后予以恢复并补发。待遇领取人员失踪、死亡、被判刑收监等永久或暂时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本人或亲属应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停发社保待遇。对于多领、冒领社保待遇的,一经查实,立即停发相关社保待遇,并责令一次性全额退还已多领、冒领的待遇。对拒不退还的,依法依规处理。

  台州市全市各级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咨询电话如下:

  说明:关于台州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指南和社保业务咨询电话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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