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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印刷企业承印境外印刷品备案流程指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9-07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2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龙港市印刷企业承印境外印刷品备案流程指南

龙港市印刷企业承印境外印刷品备案流程指南

一直以来,龙港众多印刷包装企业常常会接到来自境外的印刷包装订单。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出口的印刷包装制品,都必须履行报备程序,遵循“谁生产,谁报备”的原则。过去,有少数印刷包装企业因忽视报备要求,未按规定完成报备流程,在接受检查时,轻则面临罚款处罚,重则因情节严重被追究刑事责任,给企业发展带来了极大阻碍。在此特别提醒龙港的印刷包装企业,在承接境外订单时,务必高度重视报备工作,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完备的报备手续,避免因程序疏漏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与长远发展。为方便龙港市印刷企业了解并顺利办理接受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的委托备案手续,特制定本指南。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

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申报。

现场窗口申请‌:前往龙港市政务客厅二楼B14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邮寄申请‌:将申请材料邮寄至龙港市行政审批局指定地址。

办理流程

01,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02‌,受理‌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补正内容或不予受理。

03,审核‌窗口审核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04‌,决定‌领导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05,送达‌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备案证明及相关文书。

申请材料

(1)印刷企业承印境外印刷品登记表(必要);(2)‌印制委托书(非必要)      (属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3)印刷品样品(必要);(4)‌授权委托书(非必要)‌;(5)经办人身份证(非必要);(6)委托方授权书(非必要)‌;(7)加工印制合同(非必要)‌;(8)注册商标图样(非必要);(9)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非必要)‌;(10)中文翻译件(非必要)       (针对外文材料)

受理机构

龙港市行政审批局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577-68621056‌,监督投诉电话‌:0577-68678603 或 12345,投诉热线‌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龙港市政务客厅二楼B14窗口受理,接待时间:夏令时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冬令时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特别注意

1首次合作客户需验证主体性质(自然人/法人),留存护照或公司注册证书复印件‌。

2必须向龙港市行政审批局备案‌(省级权限已下放至市县)‌,提交材料包括:(1)承印合同及委托方资质证明(2)印刷品内容说明与样品(3)宗教/地图等特殊内容审批文件(如宗教类需批文)‌3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须收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说明:关于龙港市印刷企业承印境外印刷品备案流程指南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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