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金惠保”(大病保险,以下称“金惠保”)集中征缴开始啦,已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金惠保”参保登记人员,通过以下方式缴纳:
01,个人自助缴费
线上方式:通过“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客户端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点击“社保费缴纳”→点击“我为自己缴”或“我帮他人缴”进行缴费。缴费时务必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返回缴费界面再缴纳“金惠保”。
线下方式:通过农商银行窗口、农商银行丰收驿站、税务窗口等现场缴费。
02,银行代扣代缴
委托银行扣缴的参保人员,在签约银行账户存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金惠保”费用,系统会适时自动扣缴。
0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余额共济
选择该方式缴费的,请于2024年11月17日前完成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家庭共济对象及范围:职工医保历年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金惠保”。家庭共济绑定方式:通过“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点击“我要备案”→点击“历年账户家庭共济”→点击“共济备案”完成绑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操作方式:绑定家庭共济后,通过“浙里办”、支付宝、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点击“我帮他人缴”→点击“添加人员信息”→点击对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待缴费明细→点击支付方式“近亲属医保个人账户代缴”。若您共济账户绑定的近亲属已签过银行代扣代缴协议,如需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历年余额代缴共济亲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的,请您在2024年11月26日前通过“浙里办”、支付宝、微信完成缴费手续。
温馨提醒
1.通过银行代扣方式缴纳的,请确保签约账户余额充足。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金惠保”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医保个人账户中扣缴;上年度未选缴的按1份扣缴。
3.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请勿单独缴纳“金惠保”。
4.“金惠保”查询通过“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点击“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点击“我要投保”→点击“申报记录查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通过缴费记录等方式查询。未尽事宜,请关注“兰溪医疗保障”、“金华税务”微信公众号。
兰溪市医保政策咨询电话:12393、4000579222 ; 兰溪市医保参保咨询电话:0579-88130305;兰溪市医保报销咨询电话:0579-88130310。兰溪市税务局医保缴费咨询电话:0579-88812366
(兰溪市税务局和兰溪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