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业务咨询电话
(一)咸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同步按月缴纳。
(二)自2024年7月起,用人单位逐月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不支持费用预缴。
(三)社保年度内,灵活就业人员和仅需缴纳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退休人员可一次性预缴多月医疗保险费。
缴费时间、缴费渠道及缴费注意事项
(一)缴费时间及缴费渠道自2024年12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职工可通过鄂汇办APP、楚税通APP、税务协议代征银行及银行APP等自行缴纳或由他人代缴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期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二)缴费注意事项: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在社保年度中途出台,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选择缴费月份时需分段选择,分两次缴纳。即执行旧缴费基数的月份(属期为2024年7-11月)为一段,执行新缴费基数的月份(属期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6月)为一段。退休仅缴纳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人员可一次性缴纳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期间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无需分段。
如有疑问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咸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业务咨询电话
咸宁市医保局:0715-8235909
咸安区医保局:0715-8285898
嘉鱼县医保局:0715-6358332
赤壁市医保局:0715-5332792
通城县医保局:0715-4335138
崇阳县医保局:0715-3338867
通山县医保局:0715-2363997
税务部门统一咨询电话:12366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和咸宁市税务局)
说明:关于咸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业务咨询电话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