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医保患者异地就医备案告知书:根据《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的通知》《湖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荆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等文件,2025年8月15日开始,因病情需转往荆州市外异地就医的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病人需办理转诊备案手续,未按程序办理转诊备案的参保对象将不能充分享受报销政策。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3类参保对象凭相关材料在松滋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转诊备案或通过线上办理转诊备案;本地工作或居住但因病情需异地转诊就医、临时外出就医人员2类参保对象凭相关材料分别在松滋市人民医院、松滋市中医院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办理。为方便因病情需异地转诊、临时外出就医2类参保对象办理转诊备案,松滋市医疗保障局、松滋市卫健局委托松滋市人民医院、松滋市中医院分别成立“转诊服务中心”,同时开通医保转诊服务热线,为您提供转诊申请、审核备案、咨询指导等多项政策性服务,并应您的要求同步提供转出转回、联系医院或专家等力所能及的配套服务。为便于您更好地了解异地就医流程及医保报销政策,请仔细阅读以下关于异地就医转诊的适用对象、办理流程、需准备的资料、松滋医保报销政策等内容。
一、异地就医备案分类
01异地就医备案类型: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适用对象为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户口已转往安置地;(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适用对象为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居住、生活的人员;(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适用对象为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的人员。
备案办理方式: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鄂汇办APP、湖北政务服务网、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等平台在线申请备案(线上办理);松滋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线下办理)。备案所需材料(线上/线下办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异地安置认定材料(如户口簿首页或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备案表、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备案表、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如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
02异地就医备案类型:
(4)异地转诊就医人员,适用对象为通过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后认定转诊转院的患者;(5)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适用对象为未通过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因个人自主转院的患者。备案办理方式: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鄂汇办APP、湖北政务服务网、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等平台在线申请备案(线上办理);松滋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以及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定点医院转诊服务中心办理(线下办理)。备案所需材料(线上/线下办理):异地转诊就医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备案表、松滋市医保局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松滋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申请表。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备案表。
二、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流程
1、线上转诊备案流程:
①患者通过APP小程序提交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后台复核是否正常转院或个人自主转院→正常转院审核通过,个人先自付比例10%→一个工作日线上审核通过,住院费用可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医疗机构直接报销结算。
②患者通过APP小程序提交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后台复核是否正常转院或个人自主转院→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自主转院、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患者审核通过,个人先自付比例20%→一个工作日线上审核通过,住院费用可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医疗机构直接报销结算。温馨提示医保患者荆州区域外住院,在住院前或住院期间必须办理异地转诊备案,否则医保不能纳入直接报销。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时必须提交市医保局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松滋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申请表,才能视为正常转诊(先期自付10%),不能提供的则视为自主转院(先期自付20%),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的视为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先期自付20%)。
2、线下转诊服务流程:
病情复杂需转荆州市外就医的参保人或代办人持备案表、有效身份证明等资料分别前往松滋市人民医院、松滋市中医院转诊服务中心提出转诊申请→松滋市人民医院、松滋市中医院转诊服务中心指引转诊办理人前往对应专业的科主任或临床专家评估病情并签批是否同意转诊→如签批同意转诊,办理人持签批后的备案表等材料返回“转诊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并由工作人员现场完成备案或自行线上完成备案。如未获签批同意转诊的,转诊服务中心按“自主转院”办理。→“转诊服务中心”会同本单位相关部门或医共体成员单位,做好转诊患者的治疗、康复等情况的追踪回访,符合转回当地继续治疗的患者,协助做好下转对接等配套服务。温馨提示乡镇卫生院首诊医生应引导办理人尽量在所属医共体牵头单位办理转诊;熟悉办理流程的,可直接前往相应专业的科主任或临床专家签批是否同意转诊的意见后,再返回“转诊服务中心”完成备案。
三、松滋市医保报销政策
01职工医保住院报销:
医疗机构等级为一级,起付线200元;医疗机构等级为二级,起付线600元;医疗机构等级为三级,起付线1000元;个人先自付均为0%。报销比例(甲类):医疗机构等级为一级报销比例为95%,医疗机构等级为二级报销比例为90%,医疗机构等级为三级报销比例为85%。报销比例(乙类):均为自付5%后按甲类项目费用规定比例报销。封顶线均为20万。市外医院:1.异地居住类、2.转诊类、3.临时外出类。起付线与本市同等级医院一致。个人先自付:异地居住类0%,转诊类10%,临时外出类20%。报销比例(甲类):与本市同等级医院一致。报销比例(乙类):均为自付5%后按甲类项目费用规定比例报销。封顶线均为20万。
02居民医保住院报销:
医疗机构等级为一级,起付线300元;医疗机构等级为二级,起付线800元;医疗机构等级为三级,起付线1200元,个人先自付均为0%。报销比例(甲类):医疗机构等级为一级报销比例为90%,医疗机构等级为二级报销比例为80%,医疗机构等级为三级报销比例为65%。报销比例(乙类):均为自付10%后按甲类项目费用规定比例报销。封顶线均为12万。
市外医院:1.异地居住类、2.转诊类、3.临时外出类。起付线:异地居住类与市内一致,转诊类和临时外出类起付线1800元,个人先自付:异地居住类0%,转诊类10%,临时外出类20%。报销比例(甲类):异地居住类按医院等级报销,转诊类和临时外出类按65%报销。报销比例(乙类):均为自付10%后按甲类项目费用规定比例报销。封顶线均为12万。
感谢您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松滋市医保患者异地就医备案咨询服务热线:
0716-6221770 (松滋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0716-6019302(松滋市人民医院转诊服务中心)
0716-6229726(松滋市中医医院转诊服务中心)
说明:关于松滋市医保患者异地就医备案告知书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