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业务办理指引
一,门诊费用报销
办理条件
符合异地就医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因待遇追溯、医保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未能在定点医药机构记账结算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因急救或抢救,在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或非其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办理材料
按《广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执行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医药机构收费票据门急诊费用清单病历资料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二,住院费用报销
办理条件
符合异地就医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因待遇追溯、医保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未能在定点医药机构记账结算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因急救或抢救,在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或非其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办理材料
按《广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执行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病历资料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三,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业务办理咨询电话
江门市医保中心(市本级):0750-3992969;
江门市医保中心蓬江区分中心:0750-3231194、3981388;
江门市医保中心江海分中心:0750-3898286、3898610;
江门市医保中心新会区分中心:0750-6102023、6102028;
江门台山市医保中心:0750-5513895、5513850;
江门开平市医保中心:0750-2299789、2256983;
江门鹤山市医保中心:0750-8920991、8920992;
江门恩平市医保中心:0750-7812180、7816275、7816273。
来源: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说明:关于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业务办理指引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