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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领取病残津贴待遇办理指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8-15  作者:任登秀  浏览次数:3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兴山县领取病残津贴待遇办理指南

谁能领取病残津贴待遇?

  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最后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所在省的地级(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按国家规定和程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鉴定结论在一年有效期内的。

  病残津贴待遇能领多少?

  根据参保人的年龄和缴费年限情况,病残津贴月标准按参保人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或基本养老金计算方法核定,每年随养老金调整同步上涨。

  缴费年限有要求吗?

  无要求,只要曾经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无论年限多少,在符合申领条件的前提下,均可申领病残津贴!

  兴山县领取病残津贴待遇怎么申请? 

  3步搞定!

  第一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将相关资料提交至兴山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将资料报送至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统一组织对申请人员进行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步:待遇申领

  1.符合在兴山县领取病残津贴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可向兴山县人社局提出申领病残津贴。2.申请材料包括:参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已激活银行账户功能的社保卡。

  第三步:待遇发放兴山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按规定核定病残津贴待遇,并从申请次月起发放病残津贴待遇至参保人的社保卡。

  参保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期间,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继续就业并按规定缴费的,自恢复缴费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

  兴山县咨询电话:0717-2584182

  说明:关于兴山县领取病残津贴待遇办理指南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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