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篇
在衡东县这片充满生机的土地上,养老保障是大家生活幸福的基石。今天,就带大家深入了解衡东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让这份温暖惠及每一个人。
一、参保范围
凡年满16周岁的我县户籍城乡居民,非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不是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人员,都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档次与缴费补贴
1.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政策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22号)文件规定:调整普通参保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5个档次。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政府实行代缴)。参保人自愿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2.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当年缴纳100元、300元、400元、500元至3000元、4000元至6000元保费档次的,政府补贴分别对应为每人每年30元、30元、40元、60元、100元。(补缴往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无补贴)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方法
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可通过官方互联网服务渠道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到乡镇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
2.缴纳保费。参保人可通过湘税社保APP和微信小程序,以及各商业银行手机银行、智能POS机、微信公众号,税务部门网上缴费终端等线上缴费渠道自主缴费,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商业银行网点柜台、税务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参保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缴费:下载“湘税社保”App或打开“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点击“城乡居民缴费”后,填入缴费人员相关信息,缴费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选择正常缴费和提档补差后即可掌上缴费。参保人应当逐年缴费,对达到待遇领取年龄但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在待遇领取(60周岁)当年允许一次性补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且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3.提档缴费。2019年之前的提档及补缴须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缴费到银行或湘税社保APP进行缴纳,2019年之后的缴费及提档直接可在湘税社保APP中缴费。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方法
参保人已办理并激活社保卡、缴满应交年份、无其他社保、完成认证后,满60周岁的次月,即可领取待遇。
注:建议参保人60周岁当年到当地乡镇社保经办机构查询缴费情况,以免影响领取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待遇支付终身。参保人员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息)÷139]。△缴费档次:300元 缴纳15年总金额:4500元 月领取待遇标准:183.4元△缴费档次:500元 缴纳15年总金额:7500元 月领取待遇标准:205元△缴费档次:1000元 缴纳15年总金额:15000元 月领取待遇标准:258.9元△缴费档次:2000元 缴纳15年总金额:30000 元 月领取待遇标准:366.8元△缴费档次:3000元 缴纳15年总金额:45000元 月领取待遇标准:474.7元△缴费档次:4000元 缴纳15年总金额:60000元 月领取待遇标准:582.7元△缴费档次:5000元 缴纳15年总金额:75000元 月领取待遇标准:690.6元△缴费档次:6000元 缴纳15年总金额:90000 元 月领取待遇标准:798.5元注:以上待遇测算均不含政府补贴及利息。待遇现阶段只增加基础养老金,与缴费档次无关。
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
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将依法继承,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一个月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到乡镇社保经办部门上报后,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当前我县的丧葬补助标准为600元。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按照有关规定,领取遇的参保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参保人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或下载“智慧人社”APP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自助认证;也可到县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乡镇社保经办机构现场进行资格认证。对居住偏远、行动不便、鳏寡孤独的老年群体,可由基层经办人员上门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未通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将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待资格认证通过后再从暂停发放之月起补发和续发。对多领、冒领的养老金由有关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拒不退还的,将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说明:关于衡东县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篇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