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便民利企七项措施
近日,岳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制订推出了《岳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便民利企七项措施》,涵盖简化办事流程、规范监督检查、优化执法方式、提供培训服务等方面内容,为进一步保障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岳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便民利企七项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提供行政许可“全市窗口一站式受理”服务申请人可按照就近原则前往全市所有消防救援机构窗口提交消防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窗口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先行受理,并在1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转交至具有管辖权限的消防救援机构进行办理。
2、提供行政许可“容缺办理”服务公众聚集场所的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依法提交相关许可资料,对申请资料不齐全,可以先予登记接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内容,由申请人在审查过程中予以补齐。
3、提速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采取非承诺制程序办理的,推行消防验收开业“一件事一次办”,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消防验收和消防救援部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共同受理、并联办理、实时流转、限时办结”的一窗通办模式,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合开展现场评定。
4、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实行“双随机”制度,依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运用“湖南营商码”扫码入企检查,动态管理入企检查次数。严格控制消防监督检查频次。将专项整治全面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未列入检查计划或无法定事由的,一律不得开展监督检查。同一单位在年度内首次消防监督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除举报投诉核查等特殊情况外,本年度内可以不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严格公开消防监督检查计划结果。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每年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每月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开消防监督检查结果。
5、实行“审慎包容”监督执法推行主动报告减免处罚、轻微不罚主动告知制度,消防救援机构要向社会单位大力宣传《单位主动报告整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减免行政处罚规定》,正向激励单位自查自改隐患;对执法相对人行政处罚立案前,应告知其违法行为是否享有轻微不罚的权利及义务,并按要求在《消防行政执法轻微不罚权利义务告知书》上签字确认。
6、优化信用信息修复将消防救援机构在其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由一年调整为三个月(属于以下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除外:①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②单位违反消防法规定,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处3.5万元(含)以上罚款的;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消防法规定,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处3.5万元(含)以上罚款或者依法责令停止执业的)。将消防救援机构对信用修复申请的审核期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
7、拓展消防宣传培训服务路径社会群众、企事业单位团体可以通过支队微信公众号、书面申请、电话预约等多元形式,免费报名参与“零距离”接触消防、体验消防设施、学习消防知识的活动。充分发挥消防宣传服务队和消防志愿者队伍灵活机动的优势,为企业单位、居民群众提供免费上门宣传和培训服务。大力推动新媒体社会化消防培训工作,依托新媒体平台推出系列线上科普课程,以数字化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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