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桂东县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5年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工作,根据郴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郴州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教发〔2025〕1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郴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桂东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3.坚持指标到校、择优录取的原则
。4.考生录取总分达到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招生计划与指标分配
(一)招生计划。
根据郴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5年郴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下达的招生计划,我县2025年优质普通高中总招生计划为990人。根据《关于印发<郴州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按照招生计划的60%确定2025年桂东县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计划为594人。
(二)指标分配。
指标生计划按各初中学校初三年级参加中考的毕业生数和学生学力水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配,两项总和为该校指标生计划数。其中:以初三年级参加中考的毕业生数为基数分配的指标生占指标生总计划的70%,此项指标生计划分配公式:某初中学校以初三年级参加中考的毕业生数为基数的指标生数=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数×70%×(某初中学校初三参加中考的毕业生数÷本辖区初三参考总人数)。以学生学力水平为依据分配的指标生占指标生总计划的30%,此项指标生计划分配公式:某初中学校以学生学力水平为依据的指标生数=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数×30%×(某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招生条件的基准线上人数÷本辖区内所有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招生条件的基准线上总人数)。基准线按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1:1.2的比例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具体核定分校指标生分配数详见《2025年桂东县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数分配表》:桂东县2025年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数分配表
三、指标生招生办法
(一)资格条件。
在我县同一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且初中学籍一直在该校的学生可获得报考桂东县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报考资格。
(二)报考程序。
指标生招生按照学生自愿报名、学校初审并公示、县教育局审核、市中招办审批的程序进行。
自愿申报。4月21日-5月9日,报考指标生的考生在就读学校自愿申报并须填写《郴州市2025年中考报名登记表》,在“是否具备指标生资格”栏选“是”确认,由家长和考生在《申请表》上签字后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该项工作已完成)
2.学校初审与公示。5月18日前,学校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指标生考生名单须在校内、班内公示3个工作日。(该项工作已完成)
3.教育局审核与上报。学校指标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0日前报县教育局汇总。县教育局于5月20日前审核各校上报的指标生资格并汇总上报市教育局。(该项工作已完成)
4、市中招办审批导入高中招生录取系统。
(三)志愿填报指标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时间为6月25日9时至27日18时前。经县教育局审核具有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高中招生录取系统中填报指标生志愿。填报批次:第一批志愿。未在高中招生录取系统中填报指标生志愿的考生,不得参与指标生录取。指标生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如果不愿意参与指标生录取,在高中招生录取系统可以不填报指标生志愿。(该项工作已完成)
(四)指标生录取
录取批次与时间。全市中招指标生录取统一由市中招办组织录取。指标生录取时间为7月17-18日。录取批次为第一批(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批次)。
2.录取办法。指标生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考生指标生志愿、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但不得低于指标生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被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第一批次录取;被第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第二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将进入下一批次录取。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纳入第一批次征集志愿计划。
四、招生纪律
严格执行省市招生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招生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各相关学校要做到招生政策、报考条件、有关考生的资格、招生计划、录取结果、投诉处理结果公开。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咨询电话:0735-8620298 ,招生监督电话:0735-8628501
本方案由桂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说明:关于2025年桂东县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实施方案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