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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第二完全小学202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7-24  浏览次数:3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资兴市第二完全小学202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资兴市第二完全小学202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资兴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资教通〔2025〕2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教学实际情况,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招生年级与对象

  招生年级2025年秋季一年级(预计招收8个班)

  招生对象辖区内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在学位有富余的情况下,可根据学位情况适当放宽入学年龄)。

  招生批次安排为有效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确保良好的招生秩序,我校实行分期、分批次的办法招生。

招生批次

      第一批:在我校规定时间内上交报名材料并完全符合入学条件的。

      第二批:没有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补充材料的。

学区划分范围

兴华路(北起市审计局含审计局,南至市人民广场)以东晋宁路以北一资兴大道(南至璟江酒店不含璟江酒店)以东阳安路(含阳安派出所)以北大全路一民生路一晋兴路(高峰汽修厂)旧S213线原木根桥辖区(含茶坪、团结安置区,七里镇湘源村横上组、青树组安置区、梦圆新城沉陷安置区、唐洞街道石鼓村户籍的适龄儿童)。〔注:“晋宁路(库区管理局)一东江中路(电信资兴分公司)以南以西,兴华路(剧院)一阳安路(璟江酒店)以东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可按就近、学位情况选择到市一完小入学,但入学后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学校]。

招生流程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 (7月11日至7月25日)学校现场审核(8月3日-8月4日)材料审核认定(含外调)时间(8月6日-8月7日)上报教育局第一批初审名单(8月10日)市教育局复审(8月6日-8月10日)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8月11日-8月20日)学校发布录取结果(8月20日)

网上报名须知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通过关注“郴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 选择“互动交流” 一 “新生报名”专区,跳转至湖南政务服务网个人用户登录页面,注册登录后进入“新生入学平台”报名; 

 或通过下载“湘易办”App,注册登录后选择“一件事一次办” 服务专区“入学”主题应用场景进入“新生入学平台”报名。

报名时,需按新生入学平台提示依次选择入学区域 (资兴 市)、办学性质(公办、民办)、入学学段(小学、初中)、招生类别 (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户无房)、入学学校。特别提醒网上报名时,入学信息按招生类别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上传材料与现场提交材料一致!

入学条件

请家长认真阅读以下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种类型进行网上报名。

(一)有房有户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或城区学校招生片区,下同)依法购买商品住宅或自建房并入住。

(二)有房无户      不具有城区所在地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于2025年7月31日前入住并持有《居住证》(资兴户籍不需提供《居住证》,下同,《居住证》的住址信息须与住所一致,下同)。

(三)有户无房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城区,在城区无房产、租房(含公租房,下同)居住并有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

(四)无户无房

      非城区户籍、在城区无房产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连续务工满半年以上(2025年3月1日前到城区),父母的劳动用工关系在人社部门进行了备案,在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居住证》半年以上。

      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连续经营半年以上(2025年3月1日前)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未标记为异常经营状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并持有《居住证》半年以上。 

     同一处房产(含出租房),小学6年内只安排一户居民子女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片区学位不足情况下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中度智障、听障和视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到资兴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安排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确实不能随班就读和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市特殊教育学校和所在辖区学校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按照“一人一案”要求,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由资兴市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学籍。

(六)优待政策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安排。特殊群体子女可根据其意愿,优先安排到其居住地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入学。

材料准备要求

(1) 有房有户。

①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② 父母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2) 有房无户。

①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② 父母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③ 父母一方的居住证(资兴户籍不需提供)。(3) 有户无房。

①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② 父母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城区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4) 无户无房。

①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② 父母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父母一方的居住证;③ 父母一方的务工合同、职工养老保险证明(连续缴纳保险满半年且在保期内)或营业执照(满半年且有实际经营行为)。(5) 特殊情况处理。

① 市中心城区户籍、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户籍在一起的三代同堂适龄儿童少年,参照有户有房(租住在公租房的参照有户无房)类别安排入学。② 户口簿上无法体现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关系的,须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和上传本人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③ 在城镇依法购买商品住宅或自建住宅并已入住,但因特殊原因、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携户口簿(非中心城区户籍需提供居住证)、购房合同和发票,到我校现场核验。④ 在城区依法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按实际居住房产入学。登记为非住宅类性质的房产(商铺、车库、杂房等)、非法买卖或非法买卖宅基地建造的房屋不得作为入学依据。⑤ 调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凭组织或人社部门调配手续、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产租赁合同到我校报名、核验。⑥ 多孩家庭,可申请多孩同校就读。⑦ 符合入学条件、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时间的,由市教育局基教股统筹安排。⑧ 符合相关入学条件,但因填报虚假入学信息、伪造入学材料导致错过入学的,由教育局调剂。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信息和报名材料,由我校负责到相关部门核查或入户核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应该积极配合核查工作。


招生纪律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拒绝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打招呼”、“写条子”。

2.任何人员不得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件,或使用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实,学校立即给予清退,取消该生在我校就读资格。

3.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承诺“可以保证学生入学”之名,欺骗家长,收取家长费用。一经发现,我校将立刻上报纪检部门等进行查处。

本实施意见由资兴市第二完全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

       0735-3326920   0735-3320162

市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0735-3325203

                                                            资兴市第二完全小学                                                                       202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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