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珠晖区城镇职工及居民特殊病种门诊申办流程
一、申请时间:
按季度3.6.9.12月份的1-20日
二、申请地点:
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联系电话:8581532);南华医院(联系电话:8358075);922医院(联系电话:3136416);珠晖区人民医院(联系电话:8332506)门诊大厅特殊门诊窗口申请。第一、第二精神病院负责专科病种申请。(由以上医院对申报病历做初评)
三、执行文件
职工医保执行湘医保发(2022)52号文件,居民医保执行湘医保发(2023)32号文件。
四、初次申报病种需提供的资料
1、初次申办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需提供2年内二级(含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书,病检报告,免疫学检查,生化学检查等与申请病种有关的医疗文书资料),每页加盖医院病案管理部门公章。病历提供部门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准确性。
2、参保人请医生填写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申请表,注明申报疾病病种、诊断依据及治疗情况用药方案,医保科(申请医院的医保科)盖章。参保人(本人)签署信用承诺书。
3、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保卡复印件。
五、续评需提供的资料
1、符合湘医保中心涵(2024)4号文件的31个门诊慢特病种简化复审流程,在待遇到期前,参保人员通过湘医保APP线上提出延期申请,不需要提交评审资料。
2、其它病种复审需要提供近半年内购药发票、处方(需要注明药物名称、剂量及用法)至少一次医院就诊记录(需要提供病历原件)。
六、审批流程及结果查询
1、每个季度末从市医保专家库抽取专家对申报病历集中复审。复审通过后经局务会定稿,再由待遇保障股赋值进医保系统。复审通过的申报人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就可以在定点医药机构直接刷卡购药。
2、申报人查询时间:申报资料的下一个月15日以后到申报经办医院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3、审核不合格人员,不达标的不再申报,因资料不齐需补充者,请下次补充资料后重新申报,当月不再受理。
七、政策待遇
参保人员在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线;在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政策规定的药品费用限额内,在职职工按照 80%的比例报销、退休人员按照 85%的比例报销。居民医保人员按照70%的比报销。(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享受高血压3级、糖尿病门诊慢特病待遇的,不叠加享受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慢性肾衰(血液透析)的病种职工按照90%的比例报销,居民医保按照80%的比例报销。参保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种门诊慢特病待遇,经专家评审符合两种及以上门诊慢特病纳入标准的,可从中自主选择一个病种享受待遇,并在此病种基础上再增加不超过 100 元/月的医药费用限额。支付额度一般实行按月管理,当季度未使用完的额度清零。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开具长期处方的, 支付额度可以按季度管理。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期间,暂停享受慢特病门诊待遇。特殊病种政策待遇调整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说明:关于衡阳市珠晖区城镇职工及居民特殊病种门诊申办流程的信息仅供参考。